黄丽君 - 罗冠聪等与英国国安有甚么关系 | 中环High Tea

  英国警方起诉三名男子违反当地国安法,其中一人为特区政府驻伦敦经贸办行政经理。三人涉嫌协助香港情报部门搜集情报,包括监视罗冠聪、「揽炒团队」发起人刘祖廸及职工盟总干事蒙兆达的动态,三人现时均被香港警察国安处通缉。

  三人是英国警方根据英国《2023年国家安全法》被控。有关罪行涉及第3条,即「协助境外情报工作罪」,内容是「作出明知有可能协助境外情报组织从事与英国相关的活动」,而另一被控罪行是第13条「境外干预罪」,内容是「作出条例下的受禁行为,不顾该行为可达至境外势力的干预效果」,而「干预效果」是指包括损害英国的国家安全或利益等情况。

  香港市民一般对这些英国控罪认识肤浅,只能很表面化地看控罪去试图了解案情。按控罪,第3条讲的是情报工作,情报的定义是甚么?是监控罗冠聪、刘祖廸、蒙兆达三人的日常,以达到可以综合他们的行动概况或详情作出报告?三人的日常细节到底与英国的国家安全有甚么关系?三人现时是否有为英国政府工作,所以他们的日常便会牵连到英国国家安全和利益?三人现时是被香港警方通缉的人士,而他们若果是为英国政府工作的话,这又代表了甚么?

  三人控罪涉及的第13条是清楚讲明「干预效果」就是涉案行为包括了损害英国的国家安全或利益。若果罗、刘、蒙三人在英国只属路人甲、乙、丙,相信绝不可能会因他们的个人情况而影响英国国家安全和利益。对一般老百姓来说,国家安全和利益必定是天大的事件,牵涉高层次的国家事务,罗、刘、蒙三人到底与英国政府有甚么千丝万缕的关系?相信有不少香港人都想知道,希望英国日后的审讯有巨细无遗的披露,让香港人知道这三个曾经不断以爱香港、为香港、在香港搞事令全城陷入苦海的逃亡人士,到底与英国政府有甚么关系。

  这一单疑似「间谍案」,令人感觉耐人寻味,甚至疑点重重。希望这宗案件不是年前美国声称中国有间谍气球入侵美国事件的一个翻版。

黄丽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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