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永雄 - 23条立法中间落墨|巴士的点评
23条立法草案文本公布,基本内容和咨询文件大同小异,与之前传闻会有加辣版不同,最后出来的草案文本,可以说是中间落墨,辣度中等。
有几个外界讨论得比较多的内容:
第一,拘留期限。23条立法涉及的疑犯,在未被落案情况下,最多可被警方拘留48小时,就和现在其他罪行的情况相同。不过,涉23条立法罪名可以由总警司或以上的警务人员,向裁判官申请延长羁留7日,之后再延长多7日,连同最初羁留时的48小时,即最长羁留期是16日。涉及23条的罪名都是比较严重的罪行,加上延长拘留有法庭把关,新例不算太严苛。
当初传闻政府曾研究英国的软禁制度,英国去年7月订立新版《国安法》,只要英国国务大臣「合理地相信」任何人可能涉及「外国势力威胁行为」,便可向法庭申请拘捕手令,禁闭于其居所方圆200里内之任何地方,可以长达5年之久。法庭在考虑发出该条例下的手令时,不需通知将被拘捕人士,不需经过审讯,亦不需给予该人士机会辩护。不过,香港最后没有采取这个5年禁闭的辣招。
第二,增加刑期。23条立法里包含的多项罪名如叛国、叛乱,煽动意图等,本来已经包含在现有法例之内,但部分罪名如煽动意图罪,新例一经定罪可被判监7年,而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可被判监10年,而现行《刑事罪行条例》第10条规定煽动罪首次定罪可监禁2年,新例加长了刑期。考虑到煽动意图可以涉及煽动以暴力手段推翻政府,最长7年的刑期并不特别严苛,真正狠辣的是美国法例。
美国有煽动性阴谋罪,规定两个或以上的人,密谋用武力推翻美国政府、发动战争,或以武力反对美国政府的权威,则被视为触犯这一法律,最高刑罚可被判监20年。在2021年的美国国会山骚动案,美国右翼团体「骄傲男孩」,就有多名成员被判长年期的监禁,成员佩佐拉被判10年,前领袖雷尔被判15年,前领袖比格斯被判17年前,前领袖诺丁被判18年,判得最重的前领袖塔里奥被判监22年,他是和其他罪名一同判罚,所以就判了22年的长年期。相对之下,香港煽动罪最严重亦只能判7年,所以虽然加重了刑期,但仍远比美国宽松。
第三,免责辩护。政府吸纳了公众的意见,在很多的罪行里都清晰提出免责辩护,例如罪行发生后采取合理的处理,都可以是免责的辩护,又例如煽动意图罪25.2清楚订明,a)辩方有足够证据就该事宜提出争论点,及b)控方没有提出足以排除合理疑点的相反证明,就可以作免责辩护。在非法披露和国家机密部分,亦有清晰的公众利益辩解,在草案第29.1c中订明,在顾及有关个案的整体情况下,作出该项披露所照顾的公众利益,明显重于不作出该项披露所照顾的公众利益,这就是一个合法披露的辩解。
总的来说,要保护国家安全,无可避免会限制人自由,问题是线画在哪里,如何平衡。看特区政府的23条立法,可说是中间落墨,条例辣度比英美国家更低,特别美国的叛国罪最高可以判死刑,煽动阴谋罪可以判处20年监禁,这令人抓破头也想不明,为何美国还有资格反对香港的23条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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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永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