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永雄 - 2003年的法案不可比了|巴士的点评

特区政府公布就《基本法》23条进行立法,有媒体将今次的建议和2003年的版本相比,显示现今版本比2003年版严厉,其实这是一种「阿妈是女人」的比较。

2019年香港爆发黑暴事件,2020年中央代香港就国安问题进行部分立法,制订《香港国安法》,如今的23条立法和2020年的《香港国安法》,将会结合成统一体系,既然《香港国安法》较2003年版的23条立法严厉,如今进行的23条立法比2003年版严谨,也是题中应有之义。

我倒反觉得,今次23条立法的辣度只是中等,未去到最辣的程度,特别是新增的境外干预罪,由于其中一个焦点是,管制本地的政治团体与境外的政治团体联系,但政府只是沿用《社团条例》中对「政治团体」的定义,即政党或以参选作为主要功能的组织,就令到大量的NGO或外国组织并不跌入这个定义当中,仍然可以保持和外国组织的基本联系。这些外国组织只要不从事违反国安法其他条文的活动,就可以继续存在。

说到2003年的23条立法,政府最终决定放弃。后来有一个内地法律专家对我说,指香港已经错过了一个最宽松的23条立法版本,当时的「剥牙版本」已是中央能接受的极限,香港可以说是「苏州过后无艇搭」了。

如果回顾2003年的立法,有几个问题值得商榷。

第一,假如没有错过又如何?假如香港在2003年已就23条立法,但由于法案的辣度不够,亦都恐怕政府不敢执行,2014年的占中和2019年的黑暴事件,恐怕仍可能发生,那么往后的《香港国安法》和23条立法,仍然必须进行。23条的核心理念是防止香港出现颠覆性的动乱,所以即使立了一条剥晒牙的23条法案,亦没有甚么大作用。

第二,单向保障自由。其实过去的问题不单单是有没有2003年的立法,而是回归20多年,香港整个发展只是单向要保障自由。当年讨论23条立法,根本不觉得香港会出现动乱,所以很多人都希望法案可以订得越松越好,认为这只是为了满足中央的要求,甚至认为是无理的要求。

现实上,政治自由和政治稳定,都是维护体制发展的重要元素。美西国家保障自由的同时,亦订出非常严苛的国安法律,但他们推动发展中国家或地区采纳新制度时,就要求他们一下子跳到西方民主的制度,全面保障自由,不理他们是否有政治稳定,结果极其灾难性。

第三,政治稳定重要。美国政治学家亨廷顿,在1968年发表他的名著《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检讨1945年二战之后,殖民地纷纷独立,但是20几年过去,很多国家都并未发展起来,只是一片混乱。他提出一套理论,认为传统社会经历巨变,政治和经济社会的制度和纽带都打碎了,但新的制度未建立起来,高涨的政治诉求不能够被体制吸纳和满足,就出现持续不断的动乱。

他说政治稳定极难定义,但总体来说有两个因素:秩序和持续性。秩序意味着政治体系相对不存在暴力、高压政治和分裂等因素。而持续性意味着政治体系的关键部分相对来说不发生变化、不存在想根本改变政治体系的政治运动。

亨廷顿的理论可以解释香港的问题。回归之后,传统的政治体制打破,意识形态失序,然后马上就套用西方那一套单向侧重自由、民主,完全忘记了政治稳定,结果出现重大的政治灾难。我们没有错过2003年的23条立法,而是错过了对政治稳定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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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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