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尖多士——「性交罢工」

  德州通过限制堕胎的「心跳法案」(Heartbeat Act),九月一日起生效:禁止妇女在怀孕六周后堕胎,即使因强奸或乱伦而受孕也不例外,包括施行手术的医生也面临诉讼,唯一获豁免者是紧急手术或医治导致流产。
  法案一出,美国舆论即沸反盈天:首先怀孕到底需要多少时间确认,已经充满争议,最快据称在两周到四周之间,但时间长如十二周也有人在。德州法案所限定的六周时间,可谓严苛。
  此外因强奸、乱伦受孕,也在受限范围,情理上令人难以接受。无论在生理和心理角度,堕胎对于妇女都是一件不幸的事,反对德州的法例,完全值得展开一场全国辩论,但是美国却有一批女权份子,在社交网络号召妇女以「性交罢工」(sex strike),抗议德州法案,令人啼笑皆非。
  禁欲与堕胎并无直接关系,否则就没有强奸与乱伦的问题;号召女性拒绝与男伴性交,明显是以惩罚男性为目的,而捍卫女性堕胎自主权,逻辑上十分混乱。
  以禁欲作为惩罚手段,只适用于固定伴侣,但在德州等奉行传统清教徒信仰的地方,已经有固定伴侣者,本身很有可能已有生儿育女的计划;对于没有固定伴侣的「浪子型」男性,这类罢工根本没有效果;对于强奸犯,更是毫无意义。
  提议「性交罢工」,是将一宗严肃的议题,变得琐碎化甚至荒谬化,转移方向,成为笑柄。男人如果无法接受女伴的「罢工」,可以选择终结关系,另觅出路——如此「罢工」的结果,又是否符合大多数妇女的期望?德州等「红州」妇女若不服,应该上诉;而其他「蓝州」妇女,并不受法案影响,美国毕竟还有迁徙和选择自由。
陶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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