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忧八旬父「另有安排」未死即私自分身家 法官:协议无效
更新时间:16:26 2026-08-10 HKT
发布时间:16:26 2026-08-10 HK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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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一名82岁王姓男子在世期间,其子女担心父亲对身后财产「另有安排」,趁对方外出就医,私下拟定协议瓜分其名下物业存款。协议签署后,儿子随即携妻搬入父亲名下物业,女儿则将工资卡内存款全数取出。直至王某再次就医需要使用资金时,才发现名下财产消失,大怒之下入禀法院,最终获法院裁定协议无效,并要求子女归还全数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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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归子 存款归女儿
内媒《南方都市报》报道,王某早年丧偶,名下有一套房产与10万元存款,育有一子一女。两名子女因担忧父亲日后对财产另有打算,趁父亲外出就医期间私下拟定遗产分割协议,并请邻居见证,约定物业归儿子、存款归女儿,并由二人轮流照顾父亲终老。
协议签署后,儿子便带著妻子提前搬至名下物业,女儿则将工资卡内的10万元存款全数取出。直至王老伯再次就医时,才发现名下财产「失踪」,随即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该遗产分割协议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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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世财产不属「遗产」
承办法院法官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须在被继承人死亡时后开始。由于其父亲目前健在,名下财产属于个人私有财产,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遗产」。子女在老人全程不知情及事后不认可的情况下私下签署协议,属于恶意处分他人合法财产,认定协议无效。最终,法官当场将该份无效协议销毁,王某儿子承诺会尽快搬出房屋,女儿则将取出钱款原路退回。
法院提醒,在老人在世期间,子女无权私下订立协议分割其个人财产。若私自侵占大额款项且拒不归还,可能触犯侵占罪并须承担刑事责任。此外,赡养父母乃子女的法定义务,绝不能以提前分占财产为由推卸养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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