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博主放航拍机飞越维港影国庆烟花 民航处:正按既定程序跟进个案

更新时间:23:11 2026-10-05 HKT
发布时间:23:03 2026-10-05 HKT

上周在维港上空举行的国庆烟花汇演,吸引约38万市民及游客观赏,一名内地摄影博主在未经许可下于山顶放无人机,飞越维港拍摄烟花汇演。有网民留言指维港属限制飞行区,但该博主竟回复指「我让飞的」,甚至表示「不用报」,随即惹来香港网民反驳及批评。民航处回复《星岛头条》查询时表示,正按既定程序跟进个案。

根据网上流传的影片,主题为「飞跃维港上空 拍下世界第一夜景烟花!」,片中见到有人在港岛一带的道路准备无人机,未几画面出现「当你国庆在中国第一城香港起飞无人机时…等到夜晚 你就可以拍到这样的画面」的字句。影片展示多段从高空俯瞰维港国庆烟花汇演的航拍片段,清楚拍到烟花在海面绽放,而片段左上角则标示涉事无人机型号为「DJI MAVIC 4 PRO」。

据了解,影片由小红书帐号「Su FAN.」上载,根据用户个人资料显示,该人来自云南昆明,声称是一名摄影博主,同时是云南省文旅供稿人。有网民留言指维港属限制飞行区,但该博主竟回复指「我让飞的」,甚至表示「不用报」,随即惹来香港网民反驳及批评,其后有关帖文亦已被删除。

翻查资料,民航处为保障飞行安全及确保公共安全或秩序,设立小型无人机禁飞区,实际位置可参考电子平台「SUA一站通」上的飞行图,而山顶及维港上空区域属禁飞区。警方在国庆日前曾在社交平台发文,指维港两岸一带属限制飞行区,如未获授权,严禁于限制飞行区内放飞小型无人机,甚至联同民航处在中环、湾仔及尖沙咀一带进行宣传活动,派发宣传单张,提醒市民遵守《小型无人机令》的规管要求及操作规定。

民航处:触犯《小型无人机令》最高可被罚10万及监禁2年

民航处表示,处方正按既定程序跟进个案,又指为保障航空及公众安全,操作小型无人机必须符合《小型无人机令》下的各项规管要求和操作规定,若无人机活动超出相关标准操作规定及/或在限制飞行区内操作无人机,则属进阶操作,必须事先获得民航处及/或有关当局的许可。触犯《小型无人机令》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港币100,000元及判监禁2年。

 在《小型无人机令》下,民航处会继续与警方紧密合作,加强宣传,并透过多方面的工作包括跟进个案等执行《小型无人机令》。如发现有任何违规行为,均按照既定程序跟进,以保障航空及公众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