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岁速递员无戴头盔踩电动单车 涉无牌驾驶等5宗罪被捕
更新时间:19:18 2026-10-05 HKT
发布时间:19:18 2026-10-05 HK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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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5日)早上,葵青警区交通队因应「朝阳行动」,重点打击单车违例事项及非法使用电动可移动工具行动。葵青警区人员在葵涌青山公路葵涌段行人天桥,发现一名男子在没有戴头盔的情况下驾驶电动单车。
人员随即上前截查,并拘捕该名报称速递员的49岁男子,涉嫌干犯「无牌驾驶」、「驾驶未有登记车辆」、「没有第三者保险而使用车辆」、「驾驶时无戴防护头盔」、「 在行人路上驾驶电单车」。至于涉案的电动单车则已被扣查,等候进一步检验。
警方呼吁市民,在道路、行人路及单车径上使用未经登记及领牌的电动可移动工具,均属违法,并可能违反多项《道路交通条例》。相关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处监禁。

涉案的电动单车则已被扣查,等候进一步检验。fb「葵青警区」图片

一名报称速递员的49岁男子被捕。fb「葵青警区」图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