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公司东主为减成本聘内地同乡当黑工 供宿舍驾车接送一条龙 入境处拘6男
发布时间:15:20 2026-05-12 HKT
入境处发现有装修公司东主承接屋苑住宅单位装修工程后,为缩减成本,以日薪300至400元安排内地同乡来港当黑工,负责倒泥头、油漆等不同装修工种,更提供一条龙式服务,由陪同入境、安排宿舍及驾车接送装修单位,一手包办,入境处经调查后,今(12日)在大埔采执法行动,拘捕一名男雇主及5名非法劳工。
入境处特遣队副指挥官巫泉杰讲行动详情时表示,经过深入调查及情报分析,发现有本地装修公司东主,在装修工程期间为降低成本,用低于本地市场价格,安排内地同乡来港从事装修工作。入境处调查人员成功锁定一批目标人物及一个正进行装修工程的村屋屋苑,今日进行代号「促进」的反非法劳工行动,突击搜查大埔一个屋苑两栋村屋,以及葵涌区一个工厦单位。行动中,共拘捕5名非法劳工及1名涉嫌聘用非法劳工的装修公司雇主。
被捕的5名非法劳工全部为内地居民男性,年龄介乎33至45岁,用旅客身份来港。该批黑工其中4人在现场装修单位截获,分别负责清倒泥头、水泥、油漆及水电工程等工作,余下1人则在目标葵涌工厦单位截获。初步调查显示,他们大概会收取日薪港币300至400元不等。
至于被捕装修公司东主是一名30岁香港居民男子。调查显示,他开设的装修工程公司,承包大埔一个屋苑数个住宅单位的装修工程。入境处怀疑被捕的雇主为节省成本,安排内地同乡来港做非法劳工。
调查发现,被捕雇主怀疑为避开入境处追查,会「一条龙」式陪同该班非法劳工由内地入境香港,同时利用公司位于葵涌的工厦办公室,作为宿舍予黑工留宿,并每日揸车接送非法劳工去装修单位工作。
该批工人并无持有建造业安全训练证明书「俗称平安卡或绿卡」及建造业工人注册证,施工质素无保证,工地安全亦构成风险。入境处提醒,根据香港法例,所有旅客未获入境处处长批准前,不得在港从事任何有薪或无薪的雇佣工作,开办或参与任何业务。违例者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五万元及监禁两年。
入境处重申,非法劳工固然要面临刑事责任,而雇用不可合法受雇人士亦属严重罪行。任何人士如雇用不可合法受雇人士,均属违法,最高刑罚为罚款50万元及监禁10年。地盘保安及物业管理人员亦要多加留意进入地盘及单位人士的身份。
入境处会继续留意有关情况,积极执法,严肃跟进涉嫌聘用非法劳工的雇主。另外,入境处亦会继续从多方面积极打击非法劳工,包括加强巡查及「网上巡逻」、严厉执法,并会加强教育宣传,以提高市民守法意识。
市民如想举报有关非法劳工活动,可使用举报非法劳工专线185 185、传真、电邮或利用「网上举报违反入境条例罪行」表格向入境处作出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