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水埗警反罪恶拘14人 涉违反逗留条件及非法入境

更新时间:11:47 2026-04-29 HKT
发布时间:11:47 2026-04-29 HKT

深水埗警区人员联同相关部门人员昨日(28日)在深水埗及长沙湾区展开代号「冠军」(CHAMPION)的跨部门反罪恶行动,突击搜查区内多个地点,共拘捕14人,包括13名内地女子及1名内地男子,年龄介乎37至62岁,分别涉嫌「违反逗留条件」及「非法入境」。所有被捕人现正被扣留调查,部份将会被转交相关部门跟进。

被捕人士带署调查。
被捕人士带署调查。


根据香港法例115章《入境条例》第38AA条,非法入境者、受遣送离境令或递解离境令规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绝入境人士不得接受有薪或无薪的雇佣工作,开办或参与任何业务,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五万元及监禁三年。另外,雇主若雇用不可合法受雇的人,而该人是非法入境者、受遣送离境令或递解离境令规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入境人士,最高刑罚为罚款五十万元及监禁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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