慎防市民北上后携兰花及濒危物种回港 海关与内地合作加强宣传

更新时间:10:26 2026-02-12 HKT
发布时间:10:26 2026-02-12 HKT

农历新年将至,不少市民或会到内地逛花市及购物。香港海关继联同渔农自然护理署,在香港各陆路边境口岸向旅客派发宣传单张后,亦与内地海关合作,于内地连接香港的陆路口岸宣传,提醒旅客北上办年货时切勿携带兰花及其他濒危物种回港,以免触犯法例。

香港海关提醒市民,兰花是受香港法例第586章《保护濒危动植物物种条例》管制的物种(包括人工培植的品种),进出口均需申请许可证。任何人若未领有所需许可证下进出口濒危物种,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1,000万元及监禁10年,有关物品亦会被充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