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破旺角花园街毒窟 拘经营者及吸毒7男女

更新时间:20:05 2026-02-03 HKT
发布时间:20:05 2026-02-03 HKT

旺角警区特别职务队人员根据线报及经深入调查,今日(2月3日)在区内打击毒品,突击搜查花园街一单位。该单位内一名39岁姓陈本地男子,涉嫌「经营毒窟」及「贩运危险药物」;另外6名本地男子及1名本地女子(37至70岁),则涉嫌「服食或注射危险药物」被捕。所有被捕人现正被扣留调查。

行动中警方共检获约53克怀疑海洛英、约20克怀疑霹雳可卡因、约5克怀疑冰毒及一批怀疑吸食毒品的工具,包括「冰」壸、锡纸及打火机等。涉案毒品总市值约5.7万元。

根据香港法例第134章《危险药物条例》,任何人如贩运危险药物(贩运是指向他人出售或供应危险药物),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处罚款500万港元及终身监禁。任何人如开设或经营烟窟,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处罚款500万港元和监禁15年。任何人如管有危险药物,或吸食、吸服、服食或注射危险药物,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处罚款100万港元及监禁7年。警方呼吁市民切勿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