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岁机场抵港女藏逾21万元私烟 罪成被判囚6个月

更新时间:15:45 2026-01-12 HKT
发布时间:15:45 2026-01-12 HKT

一名入境旅客因进口未完税香烟及未有向海关人员作出申报,违反《应课税品条例》,1月10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被判处监禁6个月和罚款1000元。

海关人员1月9日在香港国际机场截查一名43岁抵港女旅客,并在她的个人行李内检获约4.8万支未完税香烟,市值约21.7万元,应课税值约16万元。该名旅客随即被捕。

海关对判刑表示欢迎,监禁判刑具相当阻吓作用,并充分反映罪行的严重性。海关提醒市民,根据《条例》,香烟属应课税品。任何人士若进口、处理、管有、售卖或购买私烟,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200万元及监禁7年。

市民可致电海关24小时热线182 8080,或透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帐户([email protected])或网上表格举报怀疑私烟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