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一连两日新界北打击酒驾毒驾拘捕5人 检依托咪酯及冰毒等

更新时间:06:27 2026-01-11 HKT
发布时间:06:27 2026-01-11 HKT

新界北总区交通部执行及管制组特遣队一连两日(9日至10日)于凌晨时分在区内展开代号「追捕者」(QUICKCHASER)的行动,以打击停牌期间驾驶、酒后驾驶、毒后驾驶及藏有危险药物等罪行。行动中,人员共拘捕4名本地男子及一名非华裔男子,他们年龄介乎36至52岁。

行动期间,人员于在区内截查多辆行车不稳定的私家车,并对司机进行酒精呼气测试。当中,一名39岁姓周和及一名52岁姓李本地男司机以及一名36岁非华裔男子分别于新田公路、锦田公路及十八乡交汇处被发现未能通过酒精呼气测试,3名司机涉嫌「酒后驾驶」被捕。3名男子已获准保释,并须于2月中旬向警方报到。

另外,特遣队人员在1月10日晚上11时左右,于八乡一个加油站内发现一辆形迹可疑的白色私家车,遂将其截停并向车上两名本地男子搜查。经初步调查后,车上一名40岁姓唐本地男司机未能通过药物检测涉嫌「受药物影响下驾驶」、「停牌期间驾驶」、「驾驶时没有第三者保险」及「被通缉人士」被捕。此外,两名男子均未能解释如何取用该车辆,特遣队人员从他们身上及车厢内检获九粒怀疑含有依托咪酯(俗称「太空油」毒品)的电子烟弹、约0.7克怀疑「冰」毒、一批毒品吸食工具、三粒怀疑「威而钢」(俗称「伟哥」药物)及一对不属于该车辆的假车牌。人员遂以涉嫌「藏有第一部危险药物」、「藏毒」、「藏有吸食工具」、「藏有虚假文书」及「未获授权取用车辆」拘捕该名男司机及41岁姓李本地男子。两名被捕人士,现正被扣留调查。

行动中所检获的怀疑毒品及第一部危险药物总值约5,000元。

警方重申,「醉酒驾驶」、「受药物影响下驾驶」、「停牌期间驾驶」及「驾驶时没有第三者保险」乃严重罪行,一经定罪,可处停牌、罚款1万港元及监禁12个月。警方会继续加强执法,打击相关罪行,呼吁驾驶人士切勿以身试法。此外,警方对所有毒品活动均采取零容忍态度,并会继续进行打击毒品行动。根据香港法例第134章《危险药物条例》,任何人如管有危险药物,或吸食、吸服、服食或注射危险药物,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处罚款一百万港元及监禁七年,市民切勿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