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处打击黑工拘20人 涉事食物制造厂部分食品流入美食展

更新时间:16:12 2026-01-06 HKT
发布时间:16:12 2026-01-06 HKT

入境处一连四日进行打击非法劳工行动,共拘捕20名男女,包括12名怀疑非法劳工或逾期逗留人士,以及8名怀疑聘用非法劳工或涉案的本港居民。行动中搜查葵涌一间食物制造厂,当场拘捕5名印尼籍黑工。调查显示,制造的食品除供应予聘用黑工东主的餐厅外,部分食品更流入美食展及其他展销活动场地。有关生产线运作维持约一至两个月,受聘的非法劳工每日可收取约港币200元酬劳。

 

入境处高级入境事务主任 (外佣专责调查)鲍晓峰讲述案情时表示,入境处一直致力打击非法劳工,包括外佣在港从事非法工作,并积极采取有力及有效的执法行动。入境处由1月3日至6日(今日)在全港各区进行了一个代号「剑鱼」反非法劳工行动。

整个行动中,入境处调查人员一共搜查42个目标地点,包括餐厅、零售店铺、食物制造厂、宾馆、商业大厦及住宅大厦单位等。总结整个行动,共拘捕20名人士,包括12名怀疑非法劳工或逾期逗留人士,以及8名怀疑聘用非法劳工或涉案的香港居民。被捕12名非法劳工或逾期逗留人士分别为3男9女,大部分为印尼籍及菲律宾籍,年龄介乎24至60岁。当中包括1名外籍家庭佣工、2名逾期逗留的前外籍家庭佣工、3名持有不允许雇佣工作的担保书(俗称行街纸)人士、1名访客、以及5名逾期逗留的访客。而其余8名被捕香港居民,分别为7男1女,年龄介乎30至68岁,他们都是涉案公司或餐厅的东主及负责人等。

其中一宗个案,上周六调查人员根据情报,突击搜查葵涌一间食物制造厂,发现当时正在工作全部5名员工都是非法劳工,并当场拘捕该5名人士,分别为3男2女,全部均为印尼籍,年龄介乎24至52岁。现场同时亦拘捕2名涉嫌聘用非法劳工的公司东主及负责人,他们均为香港居民,分别为一男一女。现场亦搜获大量证物,当中包括煮食用具、食物包装盒以及食物包装工具等。

据调查所得,有关工厂持有效食物制造厂牌照,但餐厅东主怀疑因贪方便或节省成本,自组生产线以供应食材予自己的东南亚餐厅使用,透过设立一条龙生产线,安排多名非法劳工于相关食物制造厂从事食品生产及食品加工的工作,再安排他们运送食品到东主自己的东南亚餐厅出售。

调查同时显示,有关黑工工场所生产的食物除供应予东主自己的餐厅外,怀疑亦会透过不同渠道的销售方式流入市面,包括于美食展及其他展销活动场地内售卖等。调查显示,有关生产线运作维持大约一至两个月,而该批非法劳工是透过同乡介绍到有关工厂工作,每日收取约港币200元的酬劳。

而今次行动中其余被捕的非法劳工,就分别涉嫌在餐厅、宾馆,从事洗碗、楼面、厨房杂工及清洁工作。入境处会积极继续跟进相关的调查工作,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及被检控。

入境处提醒雇主及外佣,根据外佣标准雇佣合约规定,外佣只可以按照合约附录《住宿及家务安排》为雇主料理家务。合约亦清楚列明,外佣不可以受雇于任何其他人士从事其他职务;雇主亦唔可以安排或要求外佣受雇于其他人士从事任何其他工作,否则有可能要负上刑责。

入境处重申,入境处对非法劳工活动是零容忍。非法劳工固然要面对刑事责任,而聘用不可合法受雇人士的行为,同样属于严重罪行。政府于2021年修订《入境条例》,增加了对雇主雇用非法劳工的刑罚。最高刑罚由原来的罚款35万元及监禁3年,大幅提高至罚款50万元及监禁10年,以反映有关罪行的严重性。

而有关公司的董事、经理、秘书、合伙人等,亦可能需负上刑事责任。雇主请人时,必须要查看求职者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采取一切切实可行步骤,去确保求职者是合法受雇。除查阅雇员身份证外,雇主亦都有责任向雇员作出查询,有怀疑就须作出举报。

另外,任何人违反对他有效的逗留条件,可被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刑罚为罚款5万元及监禁2年。协助及教唆者同罪。另外,根据《入境条例》第38AA条,非法入境者、受遣送离境令或递解离境令规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绝入境人士不得接受有薪或无薪的雇佣工作,开办或参与任何业务。违者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5万元及监禁3年。

市民如果想举报有关非法劳工的活动,可使用「举报非法劳工专线」3861 5000、传真、电邮或利用「网上举报违反入境条例罪行」表格向人境处作出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