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追击|台女游港遇黑的收「过港费」 佐敦去上环$70秒变$300:看到直接傻眼

更新时间:07:00 2025-08-10 HKT
发布时间:07:00 2025-08-10 HKT

不法的士司机向游客滥收车资事件不绝,《星岛》记者近日接获一名台湾女游客投诉,指她和男友在佐敦街头登上的士前往上环,咪表显示70多元,但司机按了一下,马上变为300多元,声称是「过港费」,他们因赶时间未再继续争论,不情愿地付款,翌日前往警署报案。她慨叹,在台湾通常乘坐网约车,因为行车安全又划算,没料首次在香港乘坐的士会被骗财,建议即将立法规网约车的香港当局参考台湾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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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台湾台中的Tina透露,她和男朋友于8月1日来港旅游数天,并参与大学同学的婚礼,及至本月3日从佐敦志和街一间酒店外截乘的士前往上环港澳码头,沿途司机态度友好,一直谈及台湾旅游的事情,待抵达时咪表显示73.5元,不料司机按了一下,马上变为318元,令他们「看到直接傻眼」,于是出言理论,司机却以歪理解释:「这是过港费,你们台湾也有吧!」她和男友当时因赶时间,只好委曲求全付了车费。

台湾女游客Tina与男友遭的士司机滥收车资,翌日在尖沙咀警署报案求助。
台湾女游客Tina与男友遭的士司机滥收车资,翌日在尖沙咀警署报案求助。

由于不甘受骗,Tina与男友翌日前往尖沙咀警署报案,希望可以追讨损失,直言:「这是我第一次坐香港的士,没想到第一次就出了事。」她报案后向记者提供当时在的士车厢内拍摄的影片,隐约看到车牌号码「KL 18XX」。

首度在香港乘坐的士便遭不法司机滥收车资,Tina强调不会影响她对香港的整体印象:「相信只是个别例子,我的香港朋友都一直帮忙我们,更有好友对此跟我表示抱歉,相信香港人都是友善的!」她强调,不会因为此事而不来香港旅游,不过建议香港特区政府可参考台湾的网约车制度,「台湾叫车真的很安全,也很划算,可以学习一下我们。」

台湾女游客Tina与男友在佐敦志和街一间酒店外截乘的士。 徐裕民摄
台湾女游客Tina与男友在佐敦志和街一间酒店外截乘的士。 徐裕民摄

为探讨「黑的」宰客情况,《星岛》记者日前深夜前往经常有不法司机接载游客滥收车资的中环兰桂坊视察,发现有个别的士司机将车辆停下,咪表「冚旗」,其后发觉有警员巡逻便开车离去。至于相邻的威灵顿街的士站,可见有外籍的士大使协助游客乘坐的士,包括向司机说游客的目的地等,现场秩序井然。

警方表示,8月4日接获一名男子报案,指8月3日在志和街登上一辆的士前往港澳码头,怀疑被的士司机滥收车资。案件列「滥收车资」,港岛总区交通部交通调查组正跟进调查,暂未有人被捕。

少数的士司机滥收车资,损害的士业界以至香港的声誉。 徐裕民摄
少数的士司机滥收车资,损害的士业界以至香港的声誉。 徐裕民摄

根据警方资料显示,今年1至7月有12宗有关的士滥收车资的执法数字,去年同期则有17宗。警方指出,会继续根据行动需要,灵活调配资源作执法行动,以打击不同种类罪行包括的士司机的各类违规行为,并继续进行宣传工作,以提升的士司机的守法意识,同时提高市民及游客的警觉性。如乘客怀疑的士司机涉及任何不当行为,可记下司机姓名、司机证编号、车牌、事发的日期、时间及地点,并前往就近的警署或使用网上平台向警方举报。

根据香港法例第374D章《道路交通(公共服务车辆)规例》,任何的士之登记车主或司机所收取之的士租用费,不得超过法例指明的适当收费率。任何人无合理辩解而违反相关法例,即属犯罪,如属首次定罪,最高可处罚款10000元及监禁6个月;如属再次定罪,最高可处罚款25000元及监禁12个月。

兰桂坊相邻的威灵顿街的士站有的士大使协助游客乘坐的士。 黎志伟摄
兰桂坊相邻的威灵顿街的士站有的士大使协助游客乘坐的士。 黎志伟摄

《的士司机违例记分条例》亦已于去年9月22日起生效。如的士司机干犯相关罪行,会被记相应的分数。如两年内被记15分或以上,该司机可被取消驾驶的士资格。警方提醒的士司机切勿以身试法。

运输及物流局于今年7月15日向立法会交通事务委员会提交立法框架建议,提出对网约车运营平台、司机与车辆分别发牌规管。消息指,政府争取在今年10月立法会会期结束前,先行通过获得广泛共识的规管框架内容,至于发牌数量等较具争议的细节,目标是明年上半年以附属法例方式提交立法会,并计划在2026年下半年邀请网约车平台提出申请,继而发放牌照。

记者 黄子龙 黎志伟 徐裕民 李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