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处反黑工拘24男女 揭伪造合约 外佣到宾馆餐厅打工
发布时间:11:46 2025-08-06 HKT
鉴于近日涉及外佣非法工作的举报个案有上升趋势,入境处于8月2日至5日(一连四日)在全港多区展开代号为「剑鱼」的反非法劳工行动,主要针对违反逗留条件的外佣。行动期间,入境处共拘捕24人,当中包括18名怀疑非法劳工及6名涉嫌聘用非法劳工的香港居民。有被捕外佣与雇主合谋伪造合约申请签证,之后直接到雇主经营的餐厅任厨师及侍应工作。




高级入境事务主任 (外佣专责调查)傅哲浩讲述案情时表示,被捕的18名怀疑非法劳工中,包括4男14女,年龄介乎19至54岁,大部分为印尼籍及菲律宾籍人士。当中包括3名现职外籍家庭佣工、6名逾期逗留的前外佣、3名以访客身份入境的人士、5名持有不允许雇佣工作的担保书(俗称「行街纸」)人士,以及1名输入劳工。此外,涉嫌聘用非法劳工的6人均为本地居民,年龄介乎38至49岁,皆为涉案公司或餐厅的东主或相关负责人。
入境处人员于行动期间共搜查超过66个地点,包括酒楼、餐厅、零售商店、宾馆、商业大厦及住宅单位。大部分被捕的非法劳工在酒楼或餐厅内从事洗碗、烹饪、楼面服务等工作。根据初步调查,这些非法劳工多经朋友或同乡介绍工作,并以现金收取报酬,时薪为数十港元不等,日薪约介乎200至500港元。行动中亦检获大批证物,包括围裙、水靴、手套及手提电话等。在是次行动中,入境处亦揭发两类较特殊的个案。
第一类个案涉及外佣被雇主安排在非合约指定地址工作。当中一名外佣被发现于雇主持有并经营的无牌宾馆工作,负责收取房费、办理客户登记、清洁及房务等工作。
第二类个案为涉案外佣从未从事外佣合约规定之家务工作。他们与雇主利用伪造住址、收入证明以及虚假外佣合约向入境处申请外佣签证,实际被派往雇主经营的餐厅工作,包括担任厨师及侍应等职位。
入境处表示,将继续深入调查有关个案,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及被检控。入境处重申,根据标准外佣雇佣合约,外佣只能于雇主指定住址进行家务工作,不得为任何第三方从事其他职务。雇主亦不得安排外佣于其他地点工作,否则将须承担刑事责任。
入境处亦提醒所有雇主,俗称「行街纸」的担保书并不等同合法工作证明,持有人不得从事任何形式的工作。雇主在招聘员工时,须查阅其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并采取一切可行措施,确保对方为合法可受雇人士。如有怀疑,应向当局举报。
根据《入境条例》,违反逗留条件属刑事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港币5万元及监禁2年。协助或教唆者同样可被检控。
此外,向入境事务处职员作出虚假申述亦属违法行为,最高可判处罚款港币15万元及监禁14年。而串谋诈骗则属严重罪行,根据《刑事罪行条例》,最高刑罚为监禁14年。
根据《入境条例》第38AA条,非法入境者、受遣送或递解离境令限制者、逾期逗留或被拒入境者均不得从事有薪或无薪工作,亦不得开办或参与任何业务。违者最高可被判罚款港币5万元及监禁3年。
入境处强调,对任何非法劳工活动采取零容忍态度。雇用非法劳工亦属严重罪行。自2021年《入境条例》修订后,有关雇主的最高刑罚由原来的罚款35万元及监禁3年,提高至罚款50万元及监禁10年,以反映罪行的严重性。而涉案公司的董事、经理、秘书、合伙人等亦有可能须负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