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单车手撞人后不顾而去 警拘50岁男涉3宗罪

更新时间:17:46 2025-07-24 HKT
发布时间:15:19 2025-07-24 HKT

元朗青山公路潭尾段近竹园村,一名乘客上周三(7月16日)落小巴之际,被一部高速驶至单车撞至三处骨裂,骑手恶人先告状再不顾而去。伤者母亲昨日(7月23日)在社交平台发帖缉凶,引起讨论。至今日(7月24日)警方表示,已拘捕涉案50岁男子。

警方表示,7月16日接获一名25岁姓黄男子的家人报案,指该名男子在青山公路潭尾段一小巴站下车后,怀疑被一辆单车从后撞倒,该辆单车其后逃去。新界北总区交通部交通意外调查队接报到场,该名男子手及肩部受伤,清醒被送往博爱医院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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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经进一步调查后确认怀疑涉案人的身分,今日拘捕一名姓区50岁本地男子,涉嫌「在公众地方罔顾后果或疏忽地策骑」、「意外后没有停车」及「意外后没有报警」。该名被捕人现正被扣留调查。

警方又提醒市民,根据香港法例第228章 《简易程序治罪条例》第4条,任何人在公众地方罔顾后果或疏忽地策骑,一经定罪,最高可判处罚款2000元或监禁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