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定币发行人制度设6个月过渡期 金管局吁有意申牌机构8月底前联系 料明年初才发首个牌照

更新时间:16:45 2025-07-29 HKT
发布时间:15:47 2025-07-29 HKT

本港《稳定币条例》将于8月1日正式生效,金管局今日(29日)宣布,就稳定币发行人监管制度设有6个月过渡安排,以处理之前在港有稳定币发行业务的机构。金管局指,鼓励有意申请牌照的机构于8月31日之前联系当局,如个别机构已准备充分并希望尽早获得考虑,应于9月30日或之前提交申请。金管局将适时公布首阶段发牌结果。

陈维民:宁愿行得稳

金管局副总裁陈维民表示,金管局在初期做法较为审慎,相信过程申请处理量大、审视时间会很长,预期首个稳定币牌照最快明年初才发出。

陈维民表示,预期短期香港稳定币行业不会有爆炸性增长,「宁愿行得稳」,强调当局初期只会发出「数个」牌照,「你数一数市场想申请牌照,将会好多都无乜机会领牌。」

规管稳定币发行商三类行为

是次发牌制度规管范围包括稳定币发行商3类行为,包括在香港发行法币稳定币、发行港元稳定币,以及向公众积极推广其法币稳定币的发行;而未获发牌的机构,将不得开展有关活动。

同时,主要监管要求亦包括高质素及高流动性的全额储备;须在一个营业日内处理赎回要求;在香港有实体公司;具充足财政资源;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措施;以及审慎及风险管理。

要求合规、具体及可持续性 说服发展决心

有关发牌三大要求,则包括合规性、具体性及可持续性。在合规方面,金管局要求申请机构满足储备资产管理、赎回、风险管理、反洗钱等监管要求,同时亦要求遵守香港及其他地区的法规。至于具体性及可持续性条件,金管局助理总裁(货币管理)何汉杰表示,申请机构须有具体的业务计划及应用场景,提供周全而稳妥业务模式。他又指出,申请机构亦须说服当局,其具备「决心」投放足够资源经营有关业务,并有足够的收入,令业务长远持续发展。

另一方面,金管局提醒市场参与者,在进行公众沟通时应谨慎行事,避免发表可能被误解或造成不切实际期望的言论。其中,根据《稳定币条例》,虚假声称自己为持牌人或申请人均属违法。截至今日,金管局尚未发出任何牌照,公众日后可参阅金管局网站上公布的持牌稳定币发行人记录册。

现有发行商设6个月过渡 可申领临时牌照

对于过渡期,金管局指出,8月前已在港拥有业务的稳定币发行人,将获6个月过渡期,但必须于条例生效后3个月内,向金管局提交牌照申请并获书面确认,同时承诺有能力遵守监管规定。期间有关发行商可获发临时牌照,直至获悉并牌照申请最终结果。

金管局指,若现有发行商未能于限制内符合要求,须于11月底前有序结束香港业务。而一旦持有临时牌照的发行商无法领牌,须于一个月内结束香港业务。

余伟文早预期初期只批出数个牌照

金管局今日(29日)就稳定币发行人监管制度举行的技术简报会,由金管局副总裁陈维民、助理总裁(法规及打击清洗黑钱)陈景宏、助理总裁(货币管理)何汉杰及主管(数字金融)何泓哲主持。

此外,早前金管局总裁余伟文撰文,为稳定币降温,呼吁大家能较客观冷静地看待,提醒稳定币并不是投资或投机的工具,而是运用区块链技术的支付工具之一,本身并没有升值空间。他亦已预告,稳定币发行人发牌设有相当高的门槛,预期在初阶段充其量只会批出数个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