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宗尧否认暴动罪 7被告认冲击立会暴动罪

头条日报-港闻
更新时间:00:00 2023-05-30 HKT
发布时间:00:00 2023-05-30 HKT
于2019年7月1日,示威者冲击立法会大楼,多人被控暴动等罪名,包括「47人初选案」被告刘颕匡及艺人王宗尧等。案件昨在西九龙法院开审,其中刘颕匡、港大学生会前会长孙晓岚等7人承认控罪,而王宗尧承认「进入或逗留在会议厅范围」罪但否认暴动罪。

被告包括黄家豪、罗乐生、何俊谚、毕慧芬、孙晓岚、潘浩超,刘颕匡、沈镜乐、马启聪、王宗尧、吴志勇、范俊文及林锦均,承认暴动罪者为罗、毕、孙、潘、沈、刘和范,其余被告否认控罪。而毕、王和吴则承认于同时间违反《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即逗留在会议厅时未遵守秩序,或遵从立法会人员为维持秩序而发出的指示。

7人承认暴动罪的案情指,2019年7月1日,民间人权阵线举行「撤回恶法 林郑下台」游行集会,当天约下午1时30分起,立法会综合大楼及其附近发生暴动,逾千名示威者使用铁笼车、铁枝等物品冲击大楼玻璃幕墙,至晚上约8时55分经大楼近1号公众入口闯入室内,其后数小时四处破坏。

警方在立法会会议厅内位于近主席台的木栏杆上,套取属于罗的左手掌印;另有涉案片段显示毕在大楼地下近2号议员入口外,扬手引领示威者离开,并手持一支约两米长的铁枝;片段拍摄到孙在大楼1楼会议厅内与两名男子交谈。此外,潘站在示威者防线最前列;沈在近1号公众入口群众现身;刘曾在会议厅内与其他示威者商议应否留守、用扩音器向示威者发表讲话等;范则手持铁锤击打大楼「煲底」玻璃,之后拉下口罩至下巴。■港大学生会前会长孙晓岚。
■港大学生会前会长孙晓岚。
■被告马启聪。
■被告马启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