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头角21岁男驾电动单车 涉4宗罪保释候查
更新时间:15:51 2020-02-29 HKT
发布时间:15:48 2020-02-29 HK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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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东九龙总区交通执行及管制组人员昨晚约8时40分,在牛头角沐翠街巡逻期间,发现一名男子驾驶一辆怀疑电动单车,遂于沐虹街截查该男子。
经初步调查后,该名21岁本地男子涉嫌无牌驾驶、驾驶时没有第三者风险保险、驾驶未有登记车辆,及在没有戴上防护头盔的情况下驾驶电单车被捕,他已获准保释候查,需于3月下旬向警方报到。该辆怀疑电动单车已被送往车辆扣留中心作进一步检查。
警方提醒市民,电动可移动工具不宜与一般汽车共同使用路面,亦不适合在行人道或单车径上使用,在道路、行人路及单车径上使用未经登记及领牌的电动可移动工具可能违反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条例》及其他相关法例,市民勿以身试法。
经初步调查后,该名21岁本地男子涉嫌无牌驾驶、驾驶时没有第三者风险保险、驾驶未有登记车辆,及在没有戴上防护头盔的情况下驾驶电单车被捕,他已获准保释候查,需于3月下旬向警方报到。该辆怀疑电动单车已被送往车辆扣留中心作进一步检查。
警方提醒市民,电动可移动工具不宜与一般汽车共同使用路面,亦不适合在行人道或单车径上使用,在道路、行人路及单车径上使用未经登记及领牌的电动可移动工具可能违反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条例》及其他相关法例,市民勿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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