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思明陪上法院 杨明涉酒驾案8‧31续审

头条日报-娱乐
更新时间:04:17 2021-07-10 HKT
发布时间:00:00 2021-07-10 HKT
  杨明(原名林明乐)去年8月涉酒驾在山顶马己仙峡道发生交通意外后,被控「拒绝提供血液样本作酒精测试」、「不小心驾驶」及「车窗玻璃光度不足」三罪,杨明其后承认后两项控罪,首项控罪不成立后提出推翻已认两罪,案件昨进行覆核聆讯。
  杨明因涉酒驾案在4月续审时一度被判还柙,代表律师清洪团队向法庭提出,因辩方向被告提供错误讯息令其误以为不会因不小心驾驶控罪接受监禁式刑罚,因而推翻已承认的两项控罪,同时表明不再代表被告答辩,获裁判官批准重审,杨明获准保释。案件昨于东区裁判法院进行覆核聆讯,杨明昨早与女友庄思明齐抵法院。
  控辩双方昨就多个法律观点辩论近两个半小时,裁判官要求控辩双方就「自我醉酒」能否成为抗辩理由进行法律研究,案件押后至8月31日续审,杨明则以原先保释条件继续保释。杨明和庄思明于1时许离开法院时,均未有回答记者提问。案件编号:ESCC2365/2020



■杨明去年8月驾车失事后要由警察扶行。
■杨明去年8月驾车失事后要由警察扶行。
■杨明的坐驾案发时撞毁石墙。
■杨明的坐驾案发时撞毁石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