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旅费予物管顾问换工程 维修商东主提供回佣罪成
更新时间:16:00 2017-06-22 HKT
发布时间:15:50 2017-06-22 HKT
发布时间:15:50 2017-06-22 HKT
55岁工程公司东主向物业管理公司顾问提供非法回佣,以获取大埔美丰花园的维修保养工程,被告吴朝根今日在粉岭裁判法院被裁定两项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成立。裁判官朱仲强将案件押后至7月14日判刑,以待被告的社会服务令报告。被告获准以现金5千元保释外出。
被告吴朝根早前被廉政公署起诉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2)(a)条。案情透露,被告于案发时是永利公司(永利)其中一名东主,该工程公司与大埔屋苑美丰花园有生意来往。美丰花园的物业管理公司九源物业顾问有限公司(九源)当时一名顾问,聘请永利为美丰花园进行小型维修工程。
该顾问于2015年7月至10月期间,曾要求被告到美丰花园管理处收取各项维修工程费用的支票。到访期间,该顾问向被告借数千元为母亲庆祝生日。被告于是把约1200多元现金交给对方,金额大约等同被告该次收取的合约款项的百分之10。
案情透露,被告亦曾于2016年3月至4月期间到美丰花园管理处收取各项其他维修工程费用的支票。该顾问向被告借5千元来支付其旅费。被告拒绝后,该顾问当场请被告离开,并要求他稍后再来收取款项。
为了避免收取合约款项的过程出现问题,被告把约2千多元现金交给该顾问,金额大约等同被告该次收取的合约款项的百分之10。案情透露,被告相信假如他不答允该顾问的要求,日后将不会获判授美丰花园的工程合约。
法庭记者:徐晓伊
最Hi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