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播 立即播放 巴士安全带︱称初期或不便 李家超吁「认清事实」:英美等国家亦有佩戴规定 安全带新法实施,市民乘搭巴士等公共交通工具和商用车时,若有关座位设有安全带,就必须佩戴安全带,否则最高罚款5,000元及监禁3个月。行政长官李家超今早(27日)行会前见记者时表示,明白新措施会带来行为改变,尤其初期要习惯是会不方便,但形容这个小的行为改变,就可以减低严重受伤风险70%、减低死亡风险40%。他强调,用意是保障乘客身体安全,在实施过程会以公众教育、劝喻培养习惯为首阶段目标。 李家超:小 港闻 10小时前 阅读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