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播 立即播放 贩毒案女被告不作供遭定罪 终极上诉得直案件发还重审 5官强调缄默权属香港刑事司法核心 贩毒案女被告受审时行使缄默权而没有作供,被裁定罪成判监27年10个月,女被告上诉质疑审讯期间控方于结案陈词中,就被告没有作供一事作出评论,违反《刑事诉讼程序条例》,其上诉终被大比数驳回,惟获准下调刑期至25年监禁。她早前上诉至终审法院,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张举能、常任法官霍兆刚及林文瀚、非常任法官司徒敬及廖柏嘉勋爵今一致裁定她上诉得直,撤销其贩运危险药物的定罪,并下令重审。 上诉方:控方就被告行使缄默 港闻 6小时前 阅读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