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底捞向大股东张勇提供最多1亿人币贷款 为期一个月 用于个人财务安排

更新时间:20:24 2026-10-12 HKT
发布时间:20:24 2026-10-12 HKT

海底捞(6862)宣布,与控股股东、执行董事、董事会主席兼首席执行官张勇订立贷款协议,公司向张勇授出本金上限为相当于1亿元人民币的港元贷款融资,期限为一个月(30天),利率为1个月期港元同业拆息加60个基点,并须仅用于张勇的个人财务安排。

贷款由内部资源拨付

海底捞指,该贷款将由集团的内部资源拨付,为无担保,贷款须于贷款协议签订后三个营业日内一次性发放至张勇指定的帐户。海底捞又指,该贷款须仅用于张勇的个人财务安排,且不得用于任何非法活动;购买公司股份;向任何第三方提供贷款、担保或财务资助;或任何违反上市规则或监管要求的用途。

海底捞表示,公司有权监察张勇对该贷款的使用情况,亦有权于发生若干事件时要求张勇立即偿还所有未偿还本金、利息及违约金。

产生利息回报 料对股东有利

海底捞又指,集团拥有充足资金,且提供该贷款不会影响集团的日常营运及业务发展,贷款的利率为一月期港元同业拆息加60个基点,并按类似期限商业贷款的现行市场利率厘定,预期将为集团产生利息收入,而该收入高于集团暂时盈余现金资源的回报,对集团及股东整体有利。

该集团指,该贷款的短期性质、对所得款项用途的限制,以及公司监察该贷款的使用情况并要求强制提前还款的权利,均可保障集团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