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信用违规将曹贵子当独立人士 证监对前执董何筱敏颁取消资格令7年

更新时间:21:41 2025-07-21 HKT
发布时间:21:41 2025-07-21 HKT

证监会公布,在原讼法庭取得针第一信用(8215)前执行董事何筱敏的取消资格令,该人士涉及在第一信用一配股行动中存在失当行为。根据取消资格令何筱敏未经法庭许可,不得担任香港任何上市或非上市法团的董事,亦不得参与该等法团的管理,为期七年。同时何亦被命令缴付证监会在有关法律程序中的讼费。

根据证监会调查发现,在2015年12月至2017年6月期间,曹贵子以第一信用的事实董事的身分行事,参与该公司业务或事务的管理,及作出属董事性质的决定。虽然曹是第一信用的事实董事,但他以承配人的身分参与第一信用所筹组的股份配售,并与其兄长认购第一信用所发行的供股股份中未获认购的供股股份。然而,第一信用在就完成该配售及该供股而发出的公布中,错误地表示所有承配人及认购人均为独立第三方。

何筱敏承认在上述事件中,曾违反其受信责任,及没有以其身为该公司董事而须具备的谨慎、技巧及勤勉尽责的态度来行事。

证监会续追讨曹贵子冼国林等董事

另外,证监会针对第一信用另外四名前董事及一名前事实董事的法律程序仍在进行中,包括曹贵子、前主席兼执行董事冼国林、前行政总裁兼执行董事曾仁光、前执行董事梁伟雄,以及前独立非执行董事戴文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