衞生防护中心感染控制处主任马绍强 危驾罪成未呈报医委会被发警告信
更新时间:11:10 2026-11-05 HKT
发布时间:11:10 2026-11-05 HK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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衞生署衞生防护中心感染控制处主任马绍强,于2024年因「冲红灯」撞倒电单车司机,被法庭裁定危险驾驶罪成。他被指于定罪后28日内未有向医务委员会呈报定罪,涉嫌违反《专业守则》,案件今日(5日)于医委会召开研讯。考虑马绍强的求情后,研讯小组决定向马绍强发警告信。
上庭前向医委会表明认罪 但未就定罪呈报
马绍强今日自行出席,未有委任律师答辩。他于危驾案上庭前已决定认罪,遂于开审前、2024年11月在他向医委会提出的续牌申请中,提到有关案件及表明会认罪,事后未有再就定罪呈报。研讯小组认为,涉事医生已于法庭上承认危险驾驶,且证据亦显示他未有就定罪作呈报,裁定他有违《专业守则》,向他发出警告信。
马绍强被指于事发当日,驾驶私家车在沙田小沥源路及大老山公路的路口,于红灯亮起时转右,期间一辆往沙田方向的电单车从反方向驶出,并被马的私家车撞到,致使电单车司机背部受伤。事发过程被一辆私家车的车内摄录机拍下,警方后来检查确认该处交通灯运作正常。
案件于2024年12月5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马绍强于庭上认罪,被裁定犯危险驾驶罪成,罚款3,000港元。
记者、摄影:伍万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