犬舍兼职管理员遭狗咬伤患创伤后遗症 索偿被指是义工 官令犬舍须赔8.9万

更新时间:18:15 2026-10-13 HKT
发布时间:18:15 2026-10-13 HKT

犬舍兼职管理员于2022年用围栏将狗只赶回狗仓时,遭狗只咬伤面部和双手,须缝针及进行骨科手术等,另被诊断出创伤性压力症候群。她入禀区域法院,向涉事犬舍经营公司申索雇员补偿,法官梁国安昨颁下判词,指虽然犬舍公司称申索人只是义工,而薪金只是其他「有心义工」眼见申索人生活拮据而捐出的心意,但相关说法欠缺证据支持,而申索人受薪及听命于犬舍分配工作,故裁定申索人胜讼,犬舍一方须赔偿约8.9万元,并须付利息和讼费。

犬舍指申索人仅为义工双方无雇佣关系

申索人王宝琪WONG PO KI,答辩人为Kelly Animals Shelter Company Limited(下称KAS)。

判词指,KAS是动物庇护公司,在元朗流浮山经营一间犬舍。申索人受雇为该狗舍的兼职管理员,在2022年11月16日下午约3时,她用围栏将狗只赶回狗仓时,遭一只狗袭击及导致身体多处受伤,她被送往天水围急症室,之后到屯门医院骨科住院诊治。她在4日后出院,但仍须接受骨科、物理治疗、职业治疗及精神科等治疗。

KAS对意外发生经过、申索人的伤势和治疗情况,均没有争议,但提出申请人只是义工,双方并非雇佣关系,仅曾 「就个别义工用私人送赠礼物的方式」及提供「心意津贴」,又指「津贴」与KAS无关。

法庭今年4月23日就本案进行审讯,KAS代表却迟到约50分钟,并解释去错法庭,但当时审讯已完毕一段时间,申索方已离开法庭,故法庭指示KAS如果要求重审,须在14天内提出申请,惟KAS事后没有作出任何正式申请,只是单方面写信给法庭,故梁官颁下本判词。

支薪须签收写明义工筹募车马费及心意津贴

根据申索人的证人陈述书,他曾在涉事犬舍当义工。至2022年9月,他看见KAS在Facebook招聘全职及兼职狗舍护理员,于是他联络上KAS的管理职员,并在9月5日接获KAS职员联络及商讨工作安排,当时双方同意日薪为800港元。当晚亦有WhatsApp记录显示对方向申索人表示「请明天返Shelter返工」。

申索人后来再被加到一个WhatsApp群组,群组成员包括KAS董事及其他职员,群组对话则多数与犬舍工作相关;该群组后来被更改名为「KAS x Part time 1」 ,并新增了3位KAS兼职员工。

梁官在判词指,申索人承认并未与KAS签署雇佣合约,而他支薪时须在KAS笔记簿上签收,笔记上写有「现收取由各位义工筹募之车马费及心意津贴款项共...」,但法庭并非仅仅倚赖文件字眼来判决。KAS的招聘广告清楚列出工作范围、工时和薪金,而WhatsApp群组讯息亦显示,申索人的工作日子、时间和性质均由KAS管理和安排。

官指犬舍方证据也支持双方有雇佣关系

虽然KAS谢姓女董事的证人陈述书指,「......几位有心义工得知王宝琪小姐生活拮据,据说连坐车到我们场地及食饭开支都没有……一班义工经商议由他们夹份捐些钱给王宝琪小姐作为小小心意……他们用了心意津贴来记录捐赠给王宝琪小姐的钱...」。但KAS没有提供相关证据细节,例如「有心义工」的姓名、他们如何商议、如何筹钱等,更没有传召「有心义工」作为证人。

梁官又指,支付申索人的款项来源如何,并不影响法庭决定这是否属雇员薪金,KAS的证据不足以推翻申索方的证据及相关文件,而且谢的证人陈述书更指申索人「没有按照(谢)的指引行事,用了不当的方法」,才不幸被狗咬伤,显示出申索人须遵从KAS指示的方法工作,所以就连KAS一方的证据,其实也支持双方是雇佣关系,而申索人在工作期间是否有疏忽,其实不影响其雇员补偿申请。

最终,梁裁定申索人胜诉,KAS须负上法律责任,考虑到事件中申索人脸部和双手被狗咬伤,其右尾指中骨碎折、门牙也被咬崩,她须缝针、接种疯狗症及破伤风疫苗、及做手术在骨折处植入螺丝等,另被诊断出创伤性压力症候群,并因受伤而引致永久丧失赚取收入能力4.5%。梁官裁定KAS须向申索人赔偿约8.9万元,并须支付利息和讼费。

案件编号:DCEC2274/2024
法庭记者:王仁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