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随2女生入理大女厕偷拍如厕 20岁男子认窥淫判18个月感化

更新时间:17:51 2026-10-05 HKT
发布时间:17:51 2026-10-05 HKT

20岁男学生今年2月于理工大学的图书馆分别尾随2名女生到女厕,然后趁事主如厕时用手机偷拍。警方追查闭路电视片段揭发男子事后更换衣服逃离现场,他被捕后承认犯案,警诫下声称「我控制唔到自己,我都系一时冲动咁做」。他早前承认2项窥淫罪,今于九龙城裁判法院被判18个月感化令。

2女生如厕发现隔板下伸手机偷拍

被告陈何亿,承认于2026年2月26日及28日,在香港九龙油麻地育才道11号香港理工大学包玉刚图书馆6楼女厕,分别暗中观察或拍摄女子X及Y,而X及Y所处的地方,属身处该地方的个人按理能被预期可能会裸露、露出私密部位或进行私密作为者,及X和Y处身于令人对保存私隐有合理期望的情况,及被告不理会X和Y是否同意被观察或拍摄。

案情指事主X于2月26日上午10时许,在理工大学包玉刚图书馆6楼女厕内如厕时,被告从厕格隔板下伸出手机。X见到手机的前置镜头对著她并且正在录影,随即尖叫求助惟无人回应;X其后穿好衣服并搜查厕所,但无发现其他人。事件报警处理。

警循闭路电视片段及学生证进出纪录揭发被告身份

2日后事主Y于同一女厕如厕时,被告从旁边厕格的隔板下方将手机伸到Y的厕格,后置镜头朝上。Y发现后随即穿回衣服并搜索厕所惟无其他人在场。

警方接报后调查闭路电视片段,发现被告从公共区域分别尾随X及Y,案发后被告离开厕所,更换衣物后再离开校园。警方透过学生证进出纪录发现被告身份,并在2月28日到被告住所搜证。被告在拘捕及警诫下承认犯案,称:「我入厕所入面偷影受害女子,我控制唔到自己,我都系一时冲动咁做」。被告的手机被未知密码锁上,而被告拒绝警方检验手机。

案件编号:KCCC2108/2026
法庭记者:雷璟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