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才书院控已故前校长聂敏欺诈胜诉 官下令聂敏赔偿1400万元

更新时间:11:54 2026-09-09 HKT
发布时间:11:54 2026-09-09 HKT

优才(杨殷有娣)书院小学部前校长聂敏,被揭发于任职期间挪用校方资金逾千万,2022年遭校方入禀高等法院要求连本带利偿还款项。聂敏因而被控一项盗窃罪,前年畏罪自杀身亡。高等法院暂委法官林展程今判校方胜诉,指出聂敏作出虚假陈述,讹称挪用资金用于内地学校项目,但资金从未用于任何合法的校务,下令聂敏向连本带利向校方支付约1400万元,并须支付弥偿讼费。

原告为G.T. (Ellen Yeung) School Management Committee Limited,被告为聂敏(Nip Man)。原告在入禀状指,聂敏曾是优才(杨殷有娣)书院小学部校长,聂敏在2018年9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期间,透过多次提取现金的方式挪用校方资金近1060万元,基于欺诈、法律构定信托及不当得利,要求法庭下令聂敏连本带利偿还款项。

聂敏虚假陈述讹骗校方须赔1400万

高等法院暂委法官林展程指,校方指控聂敏涉欺诈、违反雇佣合约及受信责任、不当得利,而林官考虑校方证据后,同意聂敏曾作出虚假陈述,讹称提取校方资金是用于内地学校项目的开支等,而该些校方资金最终未用于任何校务或项目,聂敏亦没有提交任何真实的发票或收据。

林官指,聂敏当时身为校长,明知有关陈述虚假仍刻意隐瞒,严重违反受信责任及雇佣合约,教育局发现校方帐目有异而东窗事发,聂敏其后引咎辞职并表示后悔。林官考虑本案证供并在没有任何反对文件下,接纳聂敏作出虚假陈述,直接判校方胜诉,下令聂敏须向校方赔偿约1400万元,并以弥偿基准支付校方讼费。

案件编号:HCA1045/2022
法庭记者:刘晓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