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报夸大入息诱使银行批税务贷款 女文员认串谋诈骗罪 判处160小时社服令
更新时间:10:45 2026-09-01 HKT
发布时间:10:45 2026-09-01 HKT
发布时间:10:45 2026-09-01 HKT
29岁女文员于2024年串谋他人向银行提供虚假资料,夸大其入息,意图使大新银行向她批出税务贷款。涉案女文员被廉政公署起诉一项串谋诈骗罪,她早前认罪,今(9月1日)于东区裁判法院判刑。主任裁判官张志伟指控罪严重及足以判监,惟考虑到案情及被告报告正面,终判处160小时社会服务令,认为足以反映案件严重性。
被告张伊岚,她承认于2024年2月18日至7月1日在与何宝欣及何卓邦串谋诈骗大新银行有限公司,意图令大新银行向张批出税务贷款。
案发时,被告向何宝欣及何卓邦提供她名下的大新银行帐户资料及帐户结单、其香港身份证副本、住址证明及报税表。相关资料被用作向大新银行提交2笔贷款申请,被告等人亦向银行提供虚假的入息证明文件,意图诱使大新银行职员相信被告当时月入为3.2万元。
辩方今求情指,被告报告正面,她亦感激法庭愿意给她一次机会,并重申被告在案中并无实际金钱得益。
张官指控罪严重及足以判监,但考虑到案中所有情况,同意案件适合以社会服务令方式处理,足以反映案件严重性,终判处160小时社会服务令。
案件编号:ESCC 1165/2026
法庭记者:王仁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