讹称获推荐并取录入读教大博士课程 31岁内地女子认罪保释候判
更新时间:17:36 2026-08-31 HKT
发布时间:17:36 2026-08-31 HK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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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岁内地女子讹称获教大前副教授何伟业学术推荐,因而获教大录取入读博士课程。涉案女子今于粉岭裁判法院一项以欺骗手段取得服务罪,案情指她多次申请报读博士课程不果,于是伪造推荐信,借此获得教大录取。裁判官陈炳宙将判刑押后至9月14日,以待索取社会服务令报告,其间被告续准保释。
被告李祖儿,承认于2024年11月30日至2025年12月16日透过欺骗手段,即向香港教育大学的教职人员虚假陈述何伟业是被告的学术推荐人,及何伟业于2024年3月5日撰写之入学推荐信是真实的,从而不诚实地取得教大教育学博士课程的教育和教学服务。
上载教职员「何伟业」撰写推荐信助报读博士课程
案情指,被告于2019年在教大硕士毕业,自2021年起每年申请报读教大博士课程,但均不成功。她前年再经网上提交教大博士课程申请,并上载声称由教职员「何伟业」撰写的推荐信。被告最终获教大取录,并于去年9月开始修读上述课程。
教大职员其后确认,何于2021年7月已离职,而何在离职前为副教授。职员联络何,何确认从未无发出被告提交的推荐信。被告被捕后,在警诫录影会面中称修读硕士课程时认识何,又称于2022年向何提出为她撰写推荐信,而何表示她可使用何于2021年撰写的推荐信。被告承认她以2021年推荐信内的资料为基础,伪造涉案推荐信及在信上冒签。
案件编号:FLCC2815/2025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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