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台助理总采主偷拍女途人裙底「断正」 认罪称一时咸湿犯案 判160小时社服令
更新时间:09:56 2026-08-26 HKT
发布时间:09:56 2026-08-26 HK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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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台助理总采访主任去年用手机偷拍女途人的裙底影片,遭巡逻警员揭发「断正」,在警诫下承认因性冲动而犯案,指「我都系一时咸湿先影个女仔嘅裙底」。涉案男子早前承认非法拍摄或观察私密部位罪,今(26日)早于西九龙裁判法院接受判刑。辩方引述报告指,被告没有犯罪倾向,本案属单一事件,被告亦有寻找专业人士解决自身问题,已有深刻的反省,建议透过社会服务更生,裁判官施祖尧接纳报告建议,判处他160小时社会服务令。
求情指被告有真诚悔意重犯机会低
辩方指感化及社服令报告内容正面,被告没有犯罪倾向性,重犯机会低,本案属单一事件,而被告有稳定的家庭及良好的工作,已有真诚悔意及深刻的反省,亦寻找专业人士解决自己的问题,家人愿意支持被告,报告建议被告透过社会服务作更新,判处中等程度的社会服务令,裁判官施祖尧考虑后接纳报告建议,判处庄德贤160小时社会服务令。
57岁被告庄德贤,被控于2025年11月14日,在旺角通菜街35号外拍摄女子X的私密部位,而拍摄情况是若非被拍摄,该部位本来不是可让人看到的,及为了性目的或不诚实地作出以上所描述的行为,及不理会自己以上所描述的行为是否获得X同意。
紧随事主偷拍裙底遭警揭发认一时咸湿
案情指,事主X与被告毫不相识,X与友人于去年11月14日下午1时半在案发地行走,X当时身穿棕色短裙,而警方在上述地址巡查时,发现被告行为鬼祟,右手持一部手提电话紧随X,并将手机后置镜头以45度贴近X的下身。警方截停被告,发现其手机内含X的裙底片段,清楚拍摄到X的内裤,影片时长17秒。被告在警诫下承认因性冲动而犯案,指「阿sir,我都系一时咸湿先影个女仔嘅裙底,我好后悔,俾次机会」。
案件编号:WKCC5437/2025
法庭记者:黄巧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