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炳强:性罪行修例获逾九成支持 目标今届政府任内完成立法
发布时间:15:07 2026-08-07 HKT
「完善香港的性罪行法例」的公众咨询期日前届满。保安局局长邓炳强今日(7日)见传媒,指出为与时并进,政府早前就修例建议提出方案,并在7月7日取得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的全力支持。同日展开为期一个月的公众咨询,咨询期已于今年8月5日结束,期间共收到超过六千份意见书。当中超过九成的意见对修例方案表示支持并给予正面意见,充分反映修例建议获得社会大部分市民及各界的认同。
积极考虑订立持续性侵犯儿童罪
邓炳强表示,咨询期间收到的意见涵盖了修例建议的多个范畴,当中包括未经同意而涉及儿童及精神缺损人士的性罪行,以及如何加强对性罪行受害人的保护。他特别提到,有意见建议政府考虑增订「持续性侵犯儿童罪」。就此议题,香港大律师公会在提交的意见中指出,经综合考虑一篮子因素后,大致同意订立该项罪行。政府将会积极考虑相关建议,并承诺会与法律界等持份者保持紧密沟通。
明列11项不同意情况应对脱罪借口
对于有意见认为政府应该检视被告利用「误信同意」作为借口而脱罪的情况,邓炳强坦言社会各界对此有不同看法。他解释,在今次的修例意见中,政府已经清晰列出了11项受害人会被视作不同意的情况,即只要有证据证明该等情况存在,受害人就会被视为不同意。当局初步认为此项修订已能应对被告利用借口脱罪的情况,但会继续连同咨询期间收集到的其他意见,就相关议题作进一步详细研究。
拟于2026年提交立法会审议
就未来的立法时间表,邓炳强透露当局将于2026年把上述修例建议以条例草案的形式提交至立法会进行审议。他强调,政府的明确目标是要在今届政府任期之内完成相关立法工作,期望能尽早完善香港的性罪行法例,加强对市民的保障。
「深伪影象」或干犯「不诚实使用电脑」及淫亵刊物罪行
邓炳强说,留意到社会担心性罪行中的「误解同意」情况,政府已于修例建议中,提出11项会被视为受害人不同意的情况,例如「性交转运」等,而被告人不可以相关理由作借口,辩称自己误解受害人同意进行性行为。
对于「深伪影象」(Deep fake)制作的色情影片及相片等,邓就指,修例中包括向儿童传输色情影象,且若牵涉发放行为,会受刑事罪行规管,可能会违犯「不诚实使用电脑」及淫亵刊物罪行,而律政司司长亦已成立委员会,检视有关人工智能技术的罪行。
记者:伍万庭
摄影:陈浩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