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罪行改革︱对接纳儿童书面供词有保留 律师会忧儿童难独自完成 削证据可靠性

更新时间:22:41 2026-08-06 HKT
发布时间:22:41 2026-08-06 HKT

政府就《完善香港的性罪行法例》公众咨询已在昨日结束。香港律师会日前提交意见书时,对政府的改革建议表示欢迎,但对采用儿童证人的书面供词建议提出保留,认为儿童难以自行完成书面作供,质疑证据可靠性及公平性。

律师会亦建议政府长远考虑将「性罪行定罪纪录查核」机制法定化。同时,律师会强调在保护受害人的同时,必须平衡最终获判无罪的被告的合法权益。

书面供词或削证据真实性与自发性

对于咨询文件建议在窥淫相关罪行中,政府拟容许儿童受害人以书面供词作供,律师会对此表示保留,因年幼儿童的书面供词无可避免会牵涉父母、社工或警察等成年人的协助,此导致供词在草拟过程中被无意地修饰或补充,削弱证据的真实性与自发性,在涉及家庭纠纷的案件中,更可能出现儿童被引导的风险。

律师会认为,现行的录影会面已能充分保留儿童的真实用语及神态,法庭采纳书面供词时必须极为谨慎并设立保障机制。

律师会强调,若公开被告身份,即使最终脱罪,亦可能对其名誉、就业及家庭造成不可逆转的伤害。
律师会强调,若公开被告身份,即使最终脱罪,亦可能对其名誉、就业及家庭造成不可逆转的伤害。

须确保获判无罪的被告有足够保障 

至于「性罪行定罪纪录查核」机制方面,律师会支持政府将机制扩展至所有涵盖儿童及精神弱智人士工作的现职雇员、自雇人士及义工。

然而,律师会促请政府进一步检讨,长远而言应为特定高风险职位订立具法律效力及强制性的查核机制,以填补目前自愿性质可能带来的漏洞。会方强调,强制机制必须伴随适当的隐私保障,并应妥善处理「已丧失时效」的定罪(spent convictions)的披露问题,平衡保护弱势社群与个人权利。

应考虑获判无罪者权益决定是否披露更多资讯

此外,律师会特别关注相关案件被告的权益。会方引述2025年的数据指出,强奸及非礼案的定罪率分别仅约37%及65%,反映相当一部分被告最终获判无罪。

然而,此些案件如公开了被告身份,即使最终脱罪,亦可能对其名誉、就业及家庭造成不可逆转的伤害。因此律师会认为在评估任何扩大披露或资讯共享机制的建议时,均须确保有足够保障,以维持无罪推定的基本原则。律师会期望在相关草案刊宪后,继续与政府进行建设性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