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于八乡仓库协助拆「大飞」引擎 两男被控串谋为走私船只进行修理

更新时间:13:51 2026-08-04 HKT
发布时间:13:51 2026-08-04 HKT

2名男子涉嫌于2021年10月,在八乡一个面积约2万呎的怀疑走私快艇仓库协助拆卸引擎,警方根据情报调查揭发本案。两男同被控串谋为作走私用途而建造的250总吨以下船只进行修理或维修罪,今于区域法院开审。控方开案陈词指,一名叫「黑仔」的人士租用仓库后,数次要求仓库保安开闸以入内拆引擎。2名被告则因朋友要求协助拆卸引擎,报酬约3千元。

被告依次为范岐峰及廖咏达,同被控一项串谋为作走私用途而建造的250总吨以下船只进行修理或维修罪。

控方指2被告先后两次到场拆除快艇引擎

控方开案陈词指警方于2021年10月收到情报,指八乡粉锦公路220号丈量约份第108约地段第78号A分段,有一个地方被用作走私,占地约2万呎。一名叫侯志平的男子获批准自2019年起,居住在该地段的一个2层货柜办公室,但他须负责巡逻和清洁地方,以及在接获来电时打开闸门让货车出入。

侯志平在2021年9月某天晚上,收到一名自称「黑仔」的男子来电,声称租用了地段的一部分,会送货到该地址安置,著侯收到电话时开门。翌日晚上,「黑仔」致电侯要求开门,其后1辆俗称「吊鸡车」的流动起重机及3辆各拖著一艘快艇的拖车驶入。吊鸡车放下3艘快艇后,「黑仔」到场并向侯表示将再有快艇到达,「黑仔」用帆布遮盖快艇后离开。之后一日再有2艘快艇放置于涉案地段,合共5艘快艇摆放了十多天。

2021年10月5日晚上约10时,「黑仔」再致电要求侯志平开闸让人修理快艇。2名被告到达后向侯志平分别自称「阿峰」和「阿达」。「黑仔」随后亦到场,连同另一人及2名被告,合共4人一同拆除快艇上的引擎。翌日早上,侯志平发现一些被帆布盖住的引擎,同日晚上上述4人再次到地段拆除引擎。

同年10月7日上午约11时,「黑仔」通知侯志平将会有人取走快艇及引擎,10分钟后「黑仔」与另一名人士到场,拆掉引擎后离开。同日下午4时许,2名被告进入涉案地段,当警方持搜查令入内时,侯志平及2名被告正在办公室。

警诫下称为赚钱接朋友邀请帮忙折引擎

控方陈词续指,首被告范岐峰在拘捕及警诫下称「我朋友阿乐叫我嚟帮手拆船摩打」;次被告廖咏达则在警诫下称「我朋友范岐峰叫我嚟帮手拆船摩打」。范岐峰在首次警诫录影会面中,表示事发一周前与廖咏达遇到朋友「阿乐」,范获邀帮忙拆引擎,他只需旋开螺丝,报酬约3千元。范其后介绍廖咏达,二人一同工作。

范岐峰另指自己无船艇牌照,但曾帮朋友更换船艇的火花塞和引擎机油。他续指,和廖咏达在10月5日和7日到涉案地段,看到数艘有引擎的快艇,但范不知道属于何人或用途,他从新闻知悉是用作走私的「大飞」。

廖咏达在警诫录影会面中表示,与范岐峰收到不知名人士给予的地址,他为了赚钱而去拆引擎,但不知道报酬多少。廖声称在10月7日首次到涉案地段,尚未开始工作便被拘捕,他不知道快艇用途及为何要拆引擎。

控方陈词引述海事处特许验船师张大基的检验结果,指出涉案5艘快艇的船体结构是为了增加高速航行时的货舱容量,而非船上人士的舒适度和安全性。张另指快艇的安全标准严重低于海事处规定,因此认为涉案快艇与曾被法庭裁定为走私船的船只非常相似。

现年72岁的侯志平原本在庭上作供,惟因听力及翻译问题,法官陈广池押后案件至下午续审,以待寻找普通话传译员及助听器。

案件编号:DCCC852/2025
法庭记者:雷璟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