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警司周毅刚警总非礼女下属 求情称服务社会梦碎 官斥行为大胆不能容忍 判囚5月3周
更新时间:15:14 2026-07-31 HKT
发布时间:15:14 2026-07-31 HK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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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警司周毅刚前年于警总摸女下属臀部,又在部门聚会上捉女方的手放于自己裤裆称「扯旗」。周经审讯后被裁定3项非礼罪成,辩方求情指,周由细到大梦想成为警察服务社会的梦已破碎,被定罪及判刑对他而言是「好大嘅打击」。裁判官何慧娴今于西九龙裁判法院判刑时斥,周不在乎身处工作环境,漠视事主的意愿非礼事主,对事主带来巨大心理影响,其行为大胆及不能容忍,判处他5个月3星期监禁。辩方言明上诉,并获准以10万元保释等候上诉。
51岁被告周毅刚,被控于2024年6月19日,在湾仔军器厂街一号警察总部41楼猥亵侵犯女子X;以及同年11月1日在警察总部41楼会议室及41楼总务室猥亵侵犯X。
综合证供,事主X于2023年加入警察支援部,被告是X的上司的上司。前年6月19日,X站在被告办公室门外与同事倾谈时,被告突然拍她的臀部一下;同年11月1日,部门于会议室举行聚会,被告走至X身边,触摸X的腰部及臀部,并贴近X耳边问「俾佢摸得唔得」,X回应「唔好」。惟被告继续表示「跟我好唔好」、「今晚喺度陪我得唔得」、「乖啦,俾只手我」等。
随后被告捉住X的手放在其裤裆并称自己「扯旗」,X表示「唔想知」,被告更尝试摸X的胸部。X随后离开会议室,并返回办公室,惟被告入内坐在X旁边,问X「可唔可以俾佢锡」及「今晚喺度陪佢好唔好」,X跑到厕所向同事哭诉。
案件编号:ESCC3151/2024
法庭记者:黄巧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