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皇岗口岸| 港深签署「一地两检」合作安排 港方口岸区7.31起启用

更新时间:11:46 2026-07-30 HKT
发布时间:11:46 2026-07-30 HKT

香港政府与深圳市政府于7月30日正式签署合作安排,落实重建后皇岗口岸实施「一地两检」的合作框架。港方口岸区将于7月31日零时起启用,并由特区政府按香港法律实施管辖。新口岸将采用「合作查验、一次放行」模式,通关时间将大幅缩减至约5分钟,每日设计通关流量最高可达30万人次。

签署合作安排与场地使用协议

特区政府于2026年7月30日在政府总部,与深圳市人民政府签署《深圳市人民政府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关于在皇岗口岸实施“一地两检”的合作安排》(下称《合作安排》),落实港深双方在重建后皇岗口岸实施「一地两检」的合作框架。

签署仪式今日于政府总部举行。《合作安排》由保安局局长邓炳强及深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罗晃浩代表签署。保安局与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亦于同日签署《关于皇岗口岸港方口岸区及相关延伸区场地使用权协议(《场地使用权协议》),由保安局副秘书长徐诗妍及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主任刘卫翔代表签署。

全国人大授权及每年象征式租金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6月26日表决通过《授权决定》,授权香港特区对港方口岸区实施管辖。随后,国务院于7月8日就启用港方口岸区及相关延伸区(统称「港方口岸区」)有关事项作出批覆,确定港方口岸区的具体坐标和面积,并同意港方口岸区由2026年7月31日零时起启用,依照香港特区法律实施管辖。本地立法方面,《皇岗口岸港方口岸区条例》(第659章)获立法会通过后已于7月20日刊宪,并将于7月31日生效。

根据《场地使用权协议》及双方共识,相关租赁与建设安排如下:

  • 租赁期限:特区政府以租赁方式取得港方口岸区的使用权,自启用日起至2047年6月30日止,届满后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可以续期。

  • 建造费用:深圳市人民政府承担整个皇岗口岸重建项目(包括港方口岸区)的设计及建造费用。

  • 象征式租金:特区政府每年向深圳市人民政府支付1,000元人民币。

邓炳强衷心感谢中央对在皇岗口岸实施「一地两检」和成立港方口岸区的大力支持。他表示,港方口岸区于7月31日零时成立,是口岸开通筹备工作的重要里程碑。特区政府会继续与深方紧密合作,有序推进系统测试、运作及应急演练等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口岸各项设施及运作安排稳妥周全。

24小时通关时间大幅缩减至5分钟

重建后的皇岗口岸定位为港深之间最重要的24小时客运陆路口岸,并实施「一地两检」安排及「合作查验、一次放行」的崭新通关模式。日后使用该口岸的整体通关时间,将由原来落马洲/皇岗口岸的约30分钟大幅缩减至约5分钟;口岸的设计通关流量将提升至每日20万人次,待港铁北环线支线开通后,更可进一步增至每日30万人次。

特区政府会继续与广东省及深圳市人民政府紧密合作,全速推进口岸向公众开通前的各项筹备工作。待双方确认口岸具备安全、畅顺运作的条件后,粤港两地政府会敲定正式开通日期并适时向公众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