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煽惑他人立法会选举不投票 冷气工程师判监2个月缓刑2年
发布时间:10:47 2026-07-24 HKT
五旬冷气工程师于2025立法会换届选举期间,在社交平台Facebook转载呼吁他人不投票的帖文,遭廉署落案起诉。五旬汉今早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承认在选举期间藉公开活动作出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无效票的非法行为罪,求情指一时无意才将政治人物贴文转载,裁判官熊雪如判刑时指,政府举办立法会换届选举投放大量资源,选举对推动香港发展而言是重要的,不容许他人干预,惟接纳被告不是经心思熟虑犯案,终判处他监禁两个月,缓刑两年。
官接纳被告非心思熟虑下犯案
55岁黄建国,被控于2025年11月2日至11月14日期间(首尾两日包括在内),在香港,在 2025 年立法会换届选举中,藉公开活动而作出非法行为,即在一个名为「Kkwong Kwok」的 Facebook 帐户转载一则贴文,而该贴文煽惑另一人在上述选举中不投票。
熊官判刑时指,被告面对的控罪性质严重,政府举办立法会换届选举投放了大量资源,选举对推动香港发展而言是重要的,不容许他人干预。惟念被告没有刑事定罪纪录,属初犯及单一事件,涉案包括单次的贴文转载,没有证据显示被告有作出其他煽惑他人不投票的作为,包括在煽惑的贴文下留言等。熊官表示,接纳被告不是经心思熟虑下犯案,终判处他监禁两个月,缓刑两年。
求情称感后悔已停用FB免重犯
辩方求情指,被告深深明白自己犯错,被告在使用Facebook时「一时唔觉意转发咗」,是在无意间将政治人物的贴文转载至自己Facebook帐号,惟被告及后没有留意到要即时删除贴文,被告深感后悔,承诺日后会更小心处理转载的贴文。被告另已停用Facebook,防止自己再犯。被告是在一时疏忽下才没有删除涉案贴文,而被告亦没有将贴文转发给他人,望法庭轻判。
案情指,2025年立法会选举提名期于2025年10月24日展开,根据《选举条例》,由当日起直至投票日(即2025年12月7日)为该选举的「选举期间」。在同年10月30日,「香港民主建国联盟」党魁姜嘉伟在其Facebook上发布一则带有自己容貌的照片,当中涉及煽惑另一人在上述选举中不投票的内容,期间姜的帐户可供公众阅览。
在11月2日中午12时许,被告在自己的Facebook帐户上转载姜的贴文,当时被告的帐户可供公众阅览。被告在同月14日被捕,警方检取其手机时,发现手机登入了被告的Facebook帐户及转载了涉案贴文。被告在警诫下,承认自己是帐户的唯一使用者,知道姜的贴文是煽惑他人不投票,属非法的行为。
案件编号:WKCC5276/2025
法庭记者:黄巧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