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听证会︱政府代表:若将火灾责任完全归咎政府并不公允 总结重大伤亡五大关键因素

更新时间:11:15 2026-07-16 HKT
发布时间:11:15 2026-07-16 HKT

大埔宏福苑大火独立委员会听证会,今日(7月16日)继续举行第六轮听证会,由政府代表总结陈词。其中政府在书面陈词提到火灾涉及多方蓄意合谋违法,而现有制度不足以揭示问题,但暂时未点名什么部门可能要问责。

7月16日听证会重点:

  • 政府代表总结现行制度存在五大系统弱点,其中提到在面对蓄意合谋或完全怠忽职守之情况时,不足以揭示有关违法行为及滥用的情况
  • 居民代表大律师谭俊杰归纳区议员黄碧娇的角色,认为其在工程前期设街站收授权票、收集签名申资助等,做法是否合适值得商榷。
  • 代表政府的资深大律师孙靖干指,政府只有「监管责任」,部分人将大火完全归咎于政府,并不公允。

问卷回复仅48人目睹火灾 发泡胶封窗或严重延误逃生时机

【12:25】孙靖干指,在291份目击者陈述书中,仅有43人(14.7%)看见火势或浓烟;而在579份问卷回复中,亦仅有48人(8.3%)表示亲眼目睹火灾,认为如此大规模的火灾,数字出奇地低,推测发泡胶封窗可能严重妨碍住户察觉户外实际状况,因而延误了逃生时机。

【11:55】孙靖干表示,今次火灾最有可能属意外性质,由一个热源,如未熄灭的香烟点燃宏昌阁104及105室外平台上的可燃物料引起,急速垂直蔓延受大厦内角的「烟囱效应」驱动。他续说,造成重大伤亡的五个关键因素,包括火势迅速蔓延致逃生时间极短、烧中的可燃物塌下堵塞出口、火警警报系统全数失效、发泡胶板遮蔽居民视线并延误反应以及走火楼梯的逃生通道因「生口」而失去防护,强调若使用阻燃物料,初期火势或可自行熄灭。

孙靖干亦提到促成今次大火的六大因素,包括工人在宏福苑工地范围内吸烟、未经阻燃性能认证的棚架保护网、使用聚氯乙烯泡沫板「发泡胶板」封盖窗户作临时防护、使用其他没有阻燃性能的建筑物料、因在走火楼梯间开设「生口」导致逃生途径失去安全防护,以及宏福苑各座消防警钟失效。

他指,工人在工地范围内吸烟的情况持续且有充分记录,宏福苑居民多次投诉、物管公司人员亲眼目睹、闭路电视拍到工人吸烟,宏业作为总承建商,对工地安全管理负有首要法定责任,明知工人吸烟问题持续却未能有效制止,认为是「长期持续的管理失当。」至于置邦的跟进仅限于将投诉转达宏业,未有采取进一步行动。

【11:25】孙靖干表示,政府会「争分夺秒」,并非等待委员会最终报告才进行优化工作,而是「能做到的尽快去做。」他续说,在宏福苑大火之前,2023年海员俱乐部大火及2025年10月华懋大厦大火均涉及棚架高层建筑物起火。屋宇署及 ICU 在上述事件后曾发出通告函件或提醒信函,当中包括宏福苑,要求建筑专业人士确保棚网阻燃性能符合要求。

政府代表:现行监管制度经立法机关仔细审议 政府只有「监管责任」

【11:10】孙靖干多次强调,大火的「直接责任」不在政府,称导致火灾发生、蔓延及造成重大伤亡的直接原因,主要涉及承建商或专业人士等私营承办商的违法、违规行为;政府只有「监管责任」,即监管制度上存有「弱点」,虽令相关私营参与者的违法行为未被及时发现,但不等同于导致火灾的直接原因。

孙靖干承认,在蓄意合谋及有组织欺骗情况下,制度暴露出依赖专业人士及承办商的「弱点」,但多次重申制度「弱点」不应被等同于火灾直接成因及直接责任。

孙靖干指出,以事后角度审视各部门在大火前的制度宜谨慎,又重申政府于大火后推行各项改善措施,不代表原先制度存在「失当」。他强调,所有制度决定均基于风险与资源的平衡,而大火前相关制度设计及执行基于当时社会的认知、资源与共识,多数情况下有效运作。宏福苑出现的问题是制度下的极端或异常情况,即多名获委以法定责任的专业人士及承建商存在违法甚至合谋欺诈行为,乃审视制度「弱点」的关键背景。

他提到,现行规管制度源于多年政策发展,大部分经立法机关仔细审议,反映社会各界在规管监督与专业自治之间取得的平衡共识。同时,政府各部门分工本身并无不妥,问题不在应否分工,而在于如何让分工更具弹性,避免僵化。他又重申,政府监督制度基于当时合理前提,即专业人士具备专业知识及专业操守,受守则约束,其资历及声誉受制约,故可合理期望其遵守法律规管要求。

孙说,政府在制定政策时,亦无理由假设持牌者会蓄意违法或滥用制度。对于委员会法律团队就政府部门分工提出若干意见,包括涉及监管框架、法律条文演绎,以及投诉转介等问题,政府将认真审视。

【10:47】代表政府的资深大律师孙靖干表示,独立委员会的调查目的为查明事实真相并提出建议,以防止同类事件再次发生,而非裁定任何一方的法律责任。孙靖干强调,即使部分涉事者拒绝出席听证会作供,委员会仍可依据其他涉事者提交的资料、书面供词,以及政府或委员会代表大律师所呈交的大量文件,作出相关的事实裁断。

就独立委员会不转为法定调查委员会的决定。孙靖干表示,政府理解若转为法定调查委员会,由于程序复杂或其他程序因素,整体时间表将大幅延长,公众或须等候不止数月,甚至可能长达数年,同时亦可能影响正在进行的刑事或其他民事诉讼程序。因此,现行运作模式除更具时间弹性与灵活性外,亦保持开放性。由于委员会主席此前已就相关议题作详细解释,重申政府接纳并尊重委员会的决定。

孙靖干表示,由于听证会主要涉及政府部门,社会各界焦点多集中于政府,但若忽略其他涉事方(包括未出席听证会的涉事方)的责任,将政府视为火灾的「始作俑者」则属偏颇,对政府、审视事件本身均不公允。

孙靖干强调,主要涉事方如宏业等选择不出席聆讯,而政府部门全力配合,此对比本身已说明问题。负有首要责任的涉事方或专业人士选择沉默回避,委员会与公众需理解此背景,强调政府并非推卸监管责任,而是希望委员会与社会各界不应将事件的直接责任与系统职能上的弱点混为一谈。孙举例称,有传媒报道将火灾责任完全归咎于政府,认为政府部门酿成大祸,这种说法将两层责任混为一谈,将系统执行上的弱点视为火灾直接成因,不符事实且有欠公允。

居民代表大律师:宏业对居民投诉置若罔闻 鸿毅充当「橡皮图章」

【10:44】谭俊杰指出,居民同意政府被刻意误导一说,但认为政府亦有相应责任。其中,房屋局独立审查组(ICU)虽然有与吴跃电邮沟通,但没有真正接触过吴跃;预约视察亦令有心人士更换棚网鱼目混珠,建议未来应改为突击检查。除了ICU,劳工处同样只通过过往曾提交过的同一份证书便确认棚网的质素,居民认为政府各部门过度依赖专业人士监管。

居民同样对ICU处理有关棚网的投诉方式有意见,ICU电邮回复的着眼点不在火灾风险上;加上ICU及屋宇署之间沟通机制问题,致审核抽查机制不同步,居民认为屋宇署及ICU未来的工作是否可统一由一个部门负责。另外,居民认为劳工处可加强对工人吸烟投诉的跟进准则,建议只要相片拍到工人吸烟已可作实。

根据谭俊杰的书面陈词,当中有提及宏福苑业主立案法团前顾问、民建联区议员黄碧娇,文件指黄碧娇在宏福苑大型维修工程的前期阶段,尤其是在收集授权票方面,似乎扮演了一定程度的角色。不少居民在听证会上不约而同地指出,黄碧娇曾联同义工逐家逐户进行探访,并设置街站,向业主收集授权票,同时鼓励居民在寻求申请政府及市区重建局资助协助时即场签署相关文件。

书面陈词亦提到,尽管黄碧娇在其证人陈述书中解释她并没有逐家逐户拍门索取授权票,但根据她自己提供的WhatsApp对话纪录,其中一则于2024年8月24日(即举行特别业主大会罢免当届法团管理委员会前两星期)的讯息显示,黄碧娇与时任管委会委员李官华讨论收集授权票事宜,并向李官华表示「一起为宏福苑拉票和打气」,认为黄碧娇作为区议员以及法团顾问的双重身份,其相关做法是否合适,值得商榷。

【10:25】谭俊杰表示,根据委员会专家报告,八座大厦同时及长时间搭建棚架的安排明显地加剧了火灾的风险,委员会专家亦建议以后不可以容许相邻的大厦同时搭建棚架,惟宏福苑业主立案法团前主席邓国权,于其任内已同意采用八座大厦同时搭建棚架的做法,他认为邓国权这个决定与本次大火迅速蔓延有明显关联。

【10:10】代表九位宏福苑居民的大律师谭俊杰表示,单就火警怀疑由烟头引致一事而言,听证会中已有不少居民作供表示,在火灾发生前居民已多次投诉有工人在棚架上吸烟,而管理公司亦承认曾多次向承建商反映有关问题,承建商宏业对相关投诉一直置若罔闻。他续指,居民曾就发泡胶封窗的做法及其潜在火灾风险、棚网是否具备阻燃性能,以及是否应同时为八座大厦搭建棚架等问题提出关注,强调宏业为节省成本,不惜使用不具阻燃性能的棚网,并在独立审查组巡查期间刻意鱼目混珠,试图掩饰有关情况。

至于鸿毅建筑师有限公司及注册检验人员吴跃。谭俊杰表示,吴跃不但从未到工程现场实地视察,更只是充当「橡皮图章」,应鸿毅要求签署及批准相关文件,以换取酬劳,其监督职能形同虚设。他续说,宏福苑居民聘用鸿毅担任工程顾问,目的显然是希望其运用专业知识及独立判断,保障居民的最佳利益。鸿毅非但没有履行上述职责,反而多次容许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施工 安排继续进行,完全辜负居民对其专业的信任。

谭俊杰续指,中华发展仅提交关闭消防装置的SDN而从未到访现场、从未独立评估关闭消防装置的需要及后果;宏泰消防有数次机会发现消防装置被关闭,却因「行规」而没有通知消防处或中华发展跟进。他建议未来就大型维修工程统一责任,令承办商不会再「左推右推」。

物管公司置邦方面,谭俊杰说居民主要关注其在授权票的处理手法,「打个交叉当签名系绝不能接受」。他又提到置邦本身有指引,但原来前线员工不清楚相关指引,亦反映存在培训不足问题。他代表居民建议,授权票应要有监督及设上限,令个别人士无法获取太过大量的授权票。

政府代表总结现行制度五大系统弱点

【10:00】政府在书面陈辞指出,现行制度存在的五个系统性弱点,包括制度设计依赖专业人士的操守和能力,惟在面对蓄意合谋或完全怠忽职守之情况时,不足以揭示有关违法行为及滥用的情况;以统计抽样为基础的审核机制不足以侦测蓄意和有组织的隐瞒、有关违法行为及滥用的情况;程序指引及工作守则存在改善空间;屋宇署与ICU之间沟通机制存在弱点;以及科技应用存在滞后。

政府全力配合独立委员会工作。自独立委员会开始运作以来,政府部门积极回应独立委员会法律团队所发出的信函和要求,并主动向独立委员会提交与委员会职权范围相关的文件、资料及证人供词。在听证会期间,来自六个政府部门及专责小组的31名证人于13个聆讯日出庭作供。独立委员会共接获近百万份文件,数据总量超过1TB。

就未有出席聆讯或提供证供的涉事方,独立委员会有权根据现有证据的整体情况,按照常理作出事实裁断及推论(包括不利的事实裁断及推论)。举证准则方面,无任何一方承担正式举证责任。一般适用民事举证准则(即相对可能性的衡量)。就严重性较高的事实裁断,独立委员会可考虑所需证据的说服力是否与指控的严重程度相称。就成因判断,独立委员会亦可考虑运用常理区分「真正、实质、直接或有效的原因」与较为间接的背景条件。

政府指,大火造成的严重人命伤亡令政府及整个社会深感沉痛。证据确立,获委以首要责任的专业人士及承建商滥用了旨在保障公众的机制,辜负了政府及监管架构对他们的信任和期望,并透过蓄意的违法行为及严重疏忽,造成了这场大火。 

政府指,自火灾后已迅速采取行动,就多个关键范畴检讨措施和做法,并主动推行改善措施。政府恳请独立委员会按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根据证据作出事实裁断及建议。政府承诺对独立委员会的建议作出实质的回应,以确保制度能够抵御宏福苑所发生的有组织、合谋式蓄意滥用行为。

记者:黄子龙、赵克平

摄影:何健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