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水桥拖尸案︱29岁男殴打女友助减肥 自辩称契姐夫曾建议他肢解女友 他幻想血腥画面而放弃

更新时间:17:36 2026-06-26 HKT
发布时间:17:36 2026-06-26 HKT

29岁无业男子涉于2022年4月在洪水桥住所内以棍击毙30岁逾200磅女友,途人发现他拉的板车露出人脚,他被捕后警诫下称:「我一时错手用棍仆死咗佢」,另指他为协助女友减肥才殴打以阻止其入眠。他否认谋杀及阻止合法埋葬尸体两罪,今出庭自辩指,契姐夫发现其女友死亡时大叫「呀清死咗!」又问他「点解大髀会无咗忽肉?你咁无分寸㗎咩?」又建议以红白蓝胶袋装尸、床褥卷尸、胶纸捆绑、肢解或焚尸,但他表示女友太重,他幻想到肢解片段又认为「画面好血腥」,故不敢下手。他最终以棉被、胶纸及保鲜纸包裹死者,用板车搬尸出门。

死者身体逾半遭腐蚀性液体烧伤

男被告吴家声否认于2022年4月28日至4月29日,在香港元朗富安花苑某单位谋杀叶芷清及阻止合法埋葬叶芷清的尸体。被告拟承认误杀罪,但不获控方接纳。死者验尸结果显示头部和身体多处受伤,头顶有钝器引致的伤痕,后脑位置大面积出血,身体逾半遭腐蚀性液体烧伤,死因是窒息、头伤和烧伤。


被告吴家声自辩称,契家姐邀请他以月租$5000搬到涉案单位,他、死者与契家姐一家案发时同住,契家姐要求他教死者拖地洗碗,契家姐及契姐夫不时会对他拳打脚踢。被告忆述案发时死者走到房门,他称:「我几时俾你行出嚟呀?行番入去!」被告尝试推她入房,死者向后跌倒地上,曾企图拿起通渠水泼洒在身上,被告戴手套保护自己后出手阻止,并将通渠水丢入垃圾桶。

称死者有自残倾向  「拿少少通渠水俾佢试」

契家姐指死者患胖死症及严重自残倾向,被告目睹死者再拿通渠水,遂抢走并向死者称「你咁想自残?」便拿少量通渠水涂抹在死者前手臂,供称「我净系想俾佢试少少,唔想伤害佢」。被告忆述契家姐质疑死者「仲未识惊」,被告便在柜内取木棍殴打死者手臂,契家姐抢棍打被告背脊,逼问「究竟你识唔识打你女朋友?」被告因痛楚及恐惧回答「识」、「识」、「识」。死者其后哀求契家姐放过被告。

,死者叶芷清。资料图片
,死者叶芷清。资料图片

被告强调「从头到尾都无打佢个头」

死者质疑被告欺骗她,曾向他哭诉:「你明明讲咗你唔会打我,你又打我!又话净系打一阵,点解要咁样呢?」「我好痛苦呀,点解要咁呀,我都唔知我过唔过到今晚」。被告则向死者解释「我会改俾你睇」,但他因为害怕契家姐,故在契家姐在场时一定要打死者。被告发现死者开始呼吸困难、面青口唇白,「个样变得好恐怖。」 被告强调「从头到尾都无打佢个头」,又指「我唔想伤害佢」。

契姐夫发现死者一动不动后大嗌「呀清死咗!」死者眼睛张开、口微张,倒卧厕所地上。契姐夫质问被告为何死者「大髀会无咗忽肉 」,「你咁无分寸㗎咩?你哋玩咗啲咩呀?成晚得你睇住佢!」被告当时「唔识答」,表示当时「好惊、好无助,咩都要我自己搞」,「完全第一次遇到依样嘢⋯⋯死人⋯⋯我唔识做」。他相信死者当时已死亡,尝试抬起死者上身,但把死者「个头撼咗几次落墙度」。

被告称曾揽尸痛哭并道歉  契姐夫建议用天拿水点火焚尸

被告曾帮死者冲身、穿衣、剪指甲,揽尸痛哭并道歉「对唔住,我保护唔到你」。被告指他难以自己一个人处理死者尸体,契姐夫指责被告「你痴线㗎!你杀咗人!梗系自己搞掂!」要求他自行处理尸体。契姐夫建议被告以红白蓝胶袋装起尸体,搬尸到流浮山挖洞埋葬,又建议用两张床褥卷起死者,「好似春卷咁样」,带尸体到无人之地,趁天黑带天拿水点火焚尸。

死者身体太大「出唔到房门」  被告搬尸时曾晕倒 

被告指死者身体「实在太大」,「出唔到房门 」,他在家中搬运死者尸体时已晕倒,契姐夫随后拍醒被告,并说「我攞3个桶俾你,你要快手,你系度肢解咗呀清」,但被告称「我落唔到手,画面好血腥」。契姐夫再建议被告拿板车搬尸,而被告「唔敢反抗,我怕如果反抗会俾佢打」。

被告以棉被、胶纸及保鲜纸包裹死者,以垃圾袋盖上全身,用板车搬尸出门,计划弃尸、找途人协助或自首。契姐夫威胁被告「如果有途人见到,千祈唔好讲我哋住所地点,如果唔系我唔会放过你」。被告拖死者出门,契姐夫立即关门上锁。他形容尸体「好重好难拉,用尽全身的力」,拖尸时间长达3小时。有女途人发现尸体并呼喊「人嚟架㖞」,并劝告「唔好走啦,报警先啦」。

对于被告在录影会面时曾称他以板车搬尸时,死者曾发出「呀」一声 ,被告自辩时否认并指他在录影会面「可能因为我好攰好惊」才误述。而被告被捕时向警员提供错误地址,因他怕契姐夫一家会打他,但坚称在录影会面中与警方道出真相。

案件编号:HCCC340/2024
法庭记者:刘晓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