膝撞并拖行中度智障男院友 四旬宿舍导师认罪判120小时社服令

更新时间:12:37 2026-06-23 HKT
发布时间:12:37 2026-06-23 HKT

48岁智障人士宿舍导师疑因中度智障男院友触碰另一院友的裤头索绳,便膝撞男院友背部5次及把他拉到地上拖行。涉案导师早前承认1项普通袭击罪,今于东区裁判法院判刑。主任裁判官张志伟指案件有其严重性,但考虑到被告坦白认罪,终判处120小时社会服务令。

被告袭击院友行为属违反诚信

被告何冠霆,承认于2025年4月13日在香港仔一间智障人士宿舍袭击X;他另涉4月14日袭击X,相关控罪则获撤。辩方今进一步求情时,指报告建议判处社服令,被告认罪及有真实悔意,希望法庭念及此处,判处较短时数的社服令。

张官判刑时,指上一次聆讯中已指出案件为何具严重性,但考虑到被告坦白认罪,本案也是单一事件,遂采纳报告建议,判处120小时社服令。

被告在本月初认罪,当时张官表示本案严重之处在于被告负责看管、监督和照顾院友,而他袭击事主的行为属违反诚信,即使事主的行为问题屡劝不改,被告的行为与体罚无异,也无法令院友明白其行为不当。

被告被捕后称「一时冲动大力咗」

案情指,被告案发时是涉案院舍的导师,他负责指导及协助院友更生。去年4月14日下午,院舍主管及社工发现事主X的左手掌有瘀痕,于是翻查闭路电视。他们发现在4月13日早上,X在某房间内用手触碰另一名院友的裤头索绳,被告见状捉着X的左手,用右膝撞击X的背部5次,其后再捉着X的右手,把X拉到地上拖行一段距离。

主管及社工后来报警。被告被捕后,在警诫下称「一时冲动大力咗少少,我唔系有心伤佢」。X被送往医院诊治,同日出院。

案件编号:ESCC606/2026
法庭记者:王仁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