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司陆振中危驾咬伤下属手指两罪成 受伤男下属入禀区院索偿 10月再讯
更新时间:12:25 2026-06-12 HKT
发布时间:12:25 2026-06-12 HKT
发布时间:12:25 2026-06-12 HKT
沙头角分区时任指挥官陆振中2022年7月在停车场酒后驾驶,遭众下属阻止时动粗,咬伤男督察手指。陆振中审讯后被裁定危驾及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两罪成,被判240小时社服令及取消驾驶资格半年。受伤男督察早前入禀区域法院,向陆振中追讨赔偿。案件今于区域法院进行聆讯,男督察一方指早前曾成功送达文件,但未有回音。聆案官黄敏妮押后案件至10月12日再讯,待男督察一方再以其他方式送达文件。
原告为时任督察蔡文浩,被告为沙头角分区时任指挥官陆振中。入禀状指,陆振中2022年7月15日在新界粉岭牵晴间停车场1楼袭击原告造成伤害,原告遂入禀追讨赔偿。
原告方已派送传讯令状惟未获回应
陆振中今缺席聆讯,也没有派法律代表应该。原告方指,曾透过警方取得陆的联络地址,但未能成功送达文件,后来再透过车牌查册得知陆的另一地址,并曾成功送达文件,后来再派送传讯令状,但至今未有回音。聆案官遂押后案件至10月12日再讯,以待原告方以任何其他方式送达文件。

原告蔡文浩。资料图片
案件编号:DCPI2345/2025
法庭记者:王仁昌
最Hi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