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自称通利琴行代言人及抗拒警员 刘马车获撤欺诈罪 还押至7.20再讯

更新时间:17:10 2026-06-08 HKT
发布时间:17:10 2026-06-08 HKT

外号「刘马车」的刘骏轩涉嫌讹称是通利琴行代言人,导致通利琴行名誉受损,另于天水围天恩邨阻差办公。刘早前被控欺诈等2罪,案件今于九龙城裁判法院再提堂,控方索取律政司意见后,认为欺诈罪的证据不足,申请撤控。裁判官莫子聪批准撤控申请,刘骏轩现被控一项抗拒警务人员罪。莫官另应辩方申请押后案件至7月20日再讯。刘骏轩原本在本案获准保释,他今保弃保释,须还押候讯。

29岁被告刘骏轩,现被控一项抗拒在正当执行职务的警务人员罪,指他于2026年2月13日,在香港新界元朗天水围天瑞路天恩邨恩泽楼某室内,抗拒在正当执行职务的警务人员,即一名警员。

获批准撤回的欺诈罪指,被告涉于2026年2月9日与同年2月11日之间,首尾两日包括在内,在香港某处意图欺诈并藉欺骗,即讹称自己为通利琴行有限公司的代言人,并在网上虚假宣传折扣,而诱使公众误以为该折扣存在并向通利琴行查询,而导致通利琴行名誉受损。

案件编号:KCCC504/2026
法庭记者:雷璟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