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钱后图游说事主改口供再拒捕 时任海关关员认3罪 还押待索心理报告判刑

更新时间:14:02 2026-06-08 HKT
发布时间:14:02 2026-06-08 HKT

54岁时任海关关员今年3月在健身中心偷窃2,500元后,声称拾到事主银包到警署报失。惟事主发现现金不翼而飞后报案,男关员多次游说事主销案,更在被截查时拒捕。男关员今于西九龙裁判法院承认盗窃、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等3罪,主任裁判官苏文隆押后判刑至6月22日,以索取背景及心理报告。期间被告须还押。

事主得回银包却包内2500元不翼而飞

辩方求情指,被告从事公务员约30年,月入约4.8万元,他因一时贪念而愚蠢犯案。辩方续指,被告会因本案失去工作、长俸,以及现居的职员宿舍,被告重犯机会轻微。

被告曾志豪,承认盗窃、作出倾向并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的作为、及抗拒执行职责的警务人员共3罪。案情指被告与事主均是Non Stop 24 Fitness石硖尾分店的会员,他们互不相识。事主于今年3月19日下午健身后,遗漏了银包在储物柜。事主翌日发现银包不翼而飞,遂致电银行中止银行卡服务,银行表示事主的银行卡及银包等在旺角警署。事主到警署检查后,发现银包内的2,500元现金不见了,其他物品则仍在银包内,于是报案。

被告盗取银包经过遭CCTV拍下

闭路电视片段显示,被告于3月19日亦身处案发健身中心,他打开事主用过的储物柜并拿走事主的银包,闭路电视拍摄到被告数次打开该银包,内有现金。进一步调查发现,被告同日曾到旺角警署报告指在健身中心拾到银包,并交出事主的银包。当时警员检查银包时,不见有现金纸币。

被告于3月26日被拘捕,于警诫下否认盗窃,声称他尝试物归原主以及检查时无见到有现金。事主其后于3月28日收到银行通知,指被告声称拾到其银包和银行卡,又著事主致电,被告在通话中表示自己因盗窃被捕。

被告多番联络要求事主销案其后拒捕

在之后数日,被告透过whatsapp不停要求事主销案,指自己因事件承受巨大压力。事主无视被告的讯息,被告之后于4月9日在健身中心附近的美益楼外接触事主。期间被告进一步要求事主销案,事主不胜其烦联络警方以满足被告要求,而被告透过讯息向事主提供说辞。

警方见事主突然改变主意,心生怀疑遂追问,事主供出与被告的整个交涉过程。被告在4月9日于石峡尾伟智街游乐场被警员截停,当时他激烈挣扎,导致一名警员跌倒并右手臂受伤,被告最终被制服,警诫下承认曾指示事主撤销盗窃案件,以及被捕时不知警员身份。

案件编号:WKCC1614/2026
法庭记者:雷璟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