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工程承办商向物业投资公司职员行贿130万元 裁定罪成还押候判
更新时间:19:06 2026-06-04 HKT
发布时间:19:06 2026-06-04 HK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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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早前起诉一名装修工程承办商,以130万元行贿一名物业投资公司时任职员,就物业装修工程换取对方优待。该工程承办商今日(6月4日)在区域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法官李庆年将案件押后至6月12日听取两名被告求情,并将二人还押惩教署看管。
李胜根,77岁,艺霖装饰公司(艺霖)独资东主,经审讯后被裁定四项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成立。
同案被告麦咏竣,51岁,新联益置业有限公司(新联益)时任租务部高级物业主任,早前承认四项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
案情透露,新联益是一间物业投资公司,在香港拥有和管理多个单位作出租之用。案发时,麦咏竣负责安排及监督承办商为新联益的物业进行装修工程,以及在竣工后验收工程以支付费用。
于2020年11月至2022年6月期间,新联益未有制订内部采购程序,规定在选择承办商时须索取报价或进行招标。当时新联益只向两家承办商判授装修工程合约,其中一间承办商艺霖于该一年半期间,获判授大部分装修工程及支付费用共约2,600万元。
至2022年6月中,新联益管理层要求租务部日后判授装修工程合约时,除邀请该两间承办商外,亦须邀请其他公司投标。当时艺霖已获判授多项装修工程,麦咏竣遂将新采购规定告知艺霖东主李胜根,并提醒对方新联益可能察觉其工程费用远超于新投标者。
廉署接获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揭发李胜根先后向麦咏竣提供多笔贿款共130万元,从而于安排及监督装修工程事宜中获对方优待。麦咏竣将部分贿款用以支付他新购入的住宅单位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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