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会|30款发声发光玩具近5成不符安全标准 1款电子琴音量超标或损儿童听觉
发布时间:13:08 2026-06-04 HKT
【消委会/玩具安全/幼儿玩具/发声玩具/玩具】家长为子女挑选儿童玩具时,往往容易忽视其发声及发光功能背后隐藏的潜在健康风险。消委会近期测试了30款市售的发声及发光电玩具,发现其中有高达5成样本未能完全符合欧洲相关安全标准。
是次测试参考欧洲玩具安全标准EN71-1及电玩具安全标准EN IEC 62115,对各样本进行机械和物理性能测试,以及电气安全性能测试。当中售价仅$49元近耳玩具Top tots Count'n Call Phone 及售价$158元Disney Princess Walkie、$149元的Disney Frozen Magic Microphone等在安全测试中表现理想。
30款测试样本分类与评估对象
消委会是次测试共涵盖30款具备发声及/或发光功能的电玩具,全数以干电池驱动。测试样本包括手提电话、电子琴、对讲机、宠物小狗、手枪、火车等,售价介乎$28至$399,主要购自玩具零售店、百货公司及儿童用品店。全部样本均可发出声响或音乐,当中22款同时具备发光功能。参考欧洲玩具安全标准EN71-1,按设计特点及实际玩乐方式,这30款样本共划分为以下5种类别:
| 玩具类别 | 样本数量 | 样本编号 |
|---|---|---|
| 近耳玩具 | 5款 | CT1至CT5 |
| 手持玩具 | 5款 | HT1至HT5 |
| 具语音功能的手持玩具 | 4款 | HV1至HV4 |
| 桌面玩具 | 13款 | TT1至TT13 |
| 具语音功能的桌面玩具 | 3款 | TV1至TV3 |
适用年龄评估结果全数相符
玩具上标示准确的适用年龄,对家长为儿童挑选合适玩具至关重要。是次测试委托独立实验室,根据各样本的结构、设计特点和建议玩法,参考欧洲等地的玩具适用年龄判定指引,评估各样本的适用年龄组别,并与产品本身标示的适用年龄进行比对。结果显示,全部30款样本的经评估适用年龄组别均与其标示相符,整体表现理想。
机械与物理性能:1款发声玩具音量超标或伤听力
测试参考欧洲玩具安全标准EN71-1,检视样本在正常使用及合理预见的滥用情况下,是否含有可被误吞的小部件、存有刺伤或割伤风险的尖点或锐利边缘,以及发出声响是否安全。结果显示,30款样本中有29款通过标准,仅有1款未能符合音量安全要求。
儿童的听觉系统尚在发展,容易受高音量刺激影响。EN71-1标准按玩具结构、预期用途及发声时间,订立相应的声音输出安全限值。技术人员测量了平均声音水平(LpA)和瞬间最高声音水平(LpCpeak)。
测试发现,具语音功能的桌面玩具样本「Lezile Little Musician」的玩具电子琴,在音乐模式下于50厘米距离量得的LpA为83.6分贝,超出桌面玩具第1风险级别(发声持续超30秒或占玩乐时间超3分之1)的80分贝上限。另外,在供唱歌使用的语音模式下,量得的LpA更达85.3分贝,超出语音玩具第1风险级别的80分贝限制,未能符合标准要求,或会损害儿童听觉。
电气安全测试:8款电池安全设计未符标准
电气安全测试参考欧洲电玩具安全标准EN IEC 62115进行。在30款样本中,有22款通过电气安全要求,其余8款则在电池室结构方面未能合规,可能增加儿童接触电池的风险。
电玩具的电池室必须保持紧闭,以防电池外露。这可避免儿童误吞电池导致窒息或化学灼伤,也能防止因电池漏液而刺激皮肤及眼睛。
针对采用AA或AAA电池的玩具,标准规定在锁紧电池盖下进行拉力及跌落测试。测试发现,桌面玩具样本「IWAYA CORPORATION BABY CHIHUAHUA」及「优优虎公主电话机」在测试后电池室打开、电池外露,未能合规。而采用LR44「钮扣电池」的样本,在相同测试下则全数合规。
然而,标准亦规定,若电池室盖以螺丝固定,在盖打开时对螺丝施加20牛顿拉力并维持10秒,螺丝不应脱落或分离。测试显示,1款采用钮扣电池的样本「Long Stream Music Cellular Phone」及6款采用AA/AAA电池的样本(MARUKA Sumikkourashi HOSHIZORA Stick 、港玩ULTRAMAN BLAZAR TOY、港玩合金回力香港新款的士(红色)、港玩 nailoong 交通信号灯、优优虎公主电话机及Lezile Little Musician),其电池室螺丝与盖分离,不符合标准要求。
光学安全合规但产品警告字句与标示欠佳
在光学安全方面,22款具备发光功能的样本,其亮度及光辐射水均符合标准,表现令人满意。
然而,在标示及警告字句上,有多款样本表现欠佳。检视发现,8个样本欠缺部分规定的警告字句。此外,有3个样本具备会产生闪光的功能,却未按标准标示可能引发光敏性癫痫的风险。
在语言及条例合规方面,7个样本的说明或警告字句未同时提供中英文版本,或英文版被贴纸遮盖。另外,根据《玩具及儿童产品安全条例》,玩具须在显眼处标示安全存放、使用、耗用和处置的中英文警告,以及制造商、进口商或供应商的名称和本港地址。然而,有4个样本CT未提供名称及/或本港地址,未能符合本港法例规定。消委会已将相关样本资料转交海关跟进。
是次检测结果显示,30款样本中有约5成在音量安全、电池室设计或警告字句标示上,未能符合EN71-1或EN IEC 62115标准的要求,整体安全情况不太理想。消委会敦促相关制造商及供应商认真检视测试结果,改善玩具的安全设计与标示资料,以提升产品安全程度,为儿童提供更佳的保障。
安全使用及选购贴士
在选购及使用具有发声、发光功能的电池玩具时,应特别留意产品标示及使用安全,以减低对儿童安全构成潜在风险:
- 留意产品标示的适用年龄,并按儿童实际年龄选购。
- 购买前应仔细检视产品及包装上的安全标示和警告字句,尤其是更换电池的资讯,并确保内容清晰、完整。
- 儿童每次使用玩具前,应先检查玩具,确保没有容易松脱的细小部件、尖锐边缘或尖点等风险。
- 应按照产品说明及警告指示使用玩具,并避免让儿童长时间把发声玩具贴近耳朵把玩,以减低儿童听力受损的风险。
- 使用发声玩具时,宜控制音量(如可调校)及玩乐时间,如发现音量过大或令儿童感到不适,应立即停止使用。
- 若玩具设有闪光或快速变换灯光效果,应留意其可能引发不适反应,并避免让儿童长时间直视发光部件。
- 对于使用电池或充电池的玩具,家长应负责安装、更换及充电,并确保电池室已妥善固定,防止儿童自行打开。
- 用尽或损坏的电池应立即取出并妥善弃置,切勿让儿童接触或把玩电池;如怀疑儿童误吞电池,应即时求医。
- 如一段时间内不会使用玩具,应将电池取出。
- 存放玩具及电池时,应远离热源及潮湿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