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杂志|长者饱受精神虐待 双老家庭成「隐藏炸弹」 伴侣施虐个案上升 团体吁加强教育构建保护网
发布时间:12:40 2026-05-26 HKT
本港正迈向高龄化社会,近年呈报的虐待长者个案虽较10年前减少近半,惟涉及身体虐待和由配偶或伴侣施虐的个案却见上升。有学者指,有长者成为伴侣或照顾者「出气袋」,该类「精神虐待」极难举证,但往往令长者承受极大心灵创伤,加上双老家庭增加,忧「虐老」成为社区「隐藏炸弹」。团体促设立强制举报机制,并呼吁加强公众教育,构建完善保护网,及早识别及支援高危长者及照顾者,甚至订立专门法例,厘清法律定义及罚则,加强保护长者。
本港暂未制订「虐待长者」的法律定义,但据去年社会福利署修订的《处理虐待长者个案程序指引》,「虐待长者」是指伤害长者福祉或安全的行为,或不作出某些行为以致长者的福祉或安全受到伤害,「通常施虐者与受虐长者本身是互相认识,或施虐者是负责照顾受虐长者的。」
过去10年,当局接获的已呈报虐待长者个案持续下跌(见表),由2016年全年613宗,下降至2024年的283宗,去年略回升至359宗,当中「身体虐待」多达74%。值得注意是「配偶或伴侣」属主要施虐者,占比由10年前的53%增至去年73%,这亦与近年双老家庭中的照顾者备受压力,成为施虐主要风险因素不谋而合。

语言暴力隐蔽极难举证
对「虐老」个案持续下跌,且反映「身体虐待」成为主流,而同期社署接获涉及「精神虐待」的虐老个案徘徊9%至10%,一直关注长者议题的理工大学应用社会科学系教授甄秋慧有所保留。她称,「身体虐待」个案较易识别,因为会于长者身上发现明显伤痕,惟她留意到,社区隐藏不少涉及精神虐待及语言暴力的「虐老」个案。

她引述世界衞生组织研究指,最常见长者受虐情况是「精神虐待」,其次是「侵吞财产」及「疏忽照顾」,「身体虐待」反而占比不高。她称,「精神虐待」往往来自同住的配偶、伴侣及照顾者,见诸于语言暴力。她称,这些来自至亲的无形施虐,令长者承受巨大及难以愈合的心灵创伤,不容忽视。
甄秋慧表示,有照顾者对长者经常喝斥责骂,当作「出气袋」,是典型的语言虐待。另有长者与家人的宗教信仰不同,家人竟趁长者外出,将对方供奉的神像弃置于垃圾站。她提到,该些行为并未令长者身体受伤,却构成严重的精神伤害,令长者活在惶恐中,亦反映精神虐待的隐蔽性。
香港长者权益协会总干事李立航亦指,「精神虐待最危险之处,是最后可能演变成为身体虐待。」他表示,长者健康日衰,依赖别人照顾,若配偶或伴侣要在工余兼顾照顾重任,压力更见沉重,配偶或伴侣相处数十年,难免有积怨。他曾处理个案是照顾一方为报复旧怨,故意不理睬对方,甚至未有即时作出照顾,认为都属精神虐待。
部分选择逆来顺受保护家人
当照顾成为经年累月的事,照顾者劳累日增,他称曾有个案是照顾者会「搣」对方一下以作发泄,惟当被照顾者无力反抗,这些行为极可能由「一次」变成「间歇」,甚至持续,发泄行为亦可能由「搣」发展到推撞,甚至「升级」为暴力行径。
甄秋慧亦指,精神虐待行为较少被举报,除与不易发现,亦跟长者抱持「家丑不外传」的心态有关。她解释,部分长者即使知道被虐待,但选择逆来顺受,以保护家人,更有长者归咎自己「年纪大、无用、麻烦」,才激怒家人作出施虐行为。
2024年全港有28万户双老家庭,李立航关注要及早找出潜在高风险的受虐长者及其照顾者,提供协助。他认为可透过社区的长者中心等找寻,并特别提到需加强支援照顾者,建议有关部门或地区人士为照顾者提供上门暂代照顾服务,让照顾者可以休息。
针对缺乏支援网络的长者,近年有社福机构推出关顾隐蔽长者服务,但香港防止虐待长者协会认为成效有限,建议当局仿傚订立《强制举报虐待儿童条例》,就虐老情况订立相关的强制举报机制,加强长者的保护网。
甄秋慧则对订立强制举报机制有所保留,指有关条例是基于孩童没有自我照顾能力,社会共识是需要保护孩童,免受虐待;长者已成年,除非个别长者患严重脑退化症,被诊断失去自主性,否则普遍认为长者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就受虐报警。

订立「虐老」法例加强阻吓
她认为,让长者知道「虐老」定义,以及他们可就受虐求助更重要。另一方面,她建议加强长者的社区支援网络,透过公众教育,提高市民、邻居对「虐老」行为的认知,亦有助及早找到潜在个案,作出支援。
岭南大学研究生院高级讲师萧珮而亦指,「与照顾者同行」计划下,前线物管人员获培训辨识及协助有需要的长者和照顾者,建议未来可加入虐老及防止虐老培训,提高物管人员的警觉性。她亦建议,订立明确的求助机制,当发现疑似「虐老」个案,物管人员可向指定部门求助。
现时当局主要针对施虐者行为,援引相关法例作出检控,将施虐者绳之于法。香港防止虐待长者协会亦希望,当局订立专门针对「虐老」行为的法例,加强阻吓性。
本港正迈向高龄化社会,近年所见互相照顾的双老家庭将是未来趋势,萧珮而指虽然当局已在支援照顾者及被照顾者上投放不少资源,但认为在「居家安老」的愿景下,当局宜未雨绸缪,制订有关「虐待长者」专门法例,并厘清法律定义及罚则,才能为长者提供更全面的保护,避免更多相关事故发生。
社署:首要提升公众关注 跨专业合作预防介入
虐老个案于去年回升,社会福利署指,政府一直透过跨专业合作,防止及处理虐待长者事件,并采取各种预防和介入措施,为受虐长者提供适切支援。目前,政府首要工作是持续提升公众关注,并透过上述预防及介入措施,支援长者。

社署指,由劳工及福利局、社署、医管局、衞生署、警方、非政府机构代表及相关专业人士组成的「虐待长者问题工作小组」,去年更新《处理虐待长者个案程序指引》,加入多专业个案会议参考文件样本,供相关部门及社会服务单位、警方、医护人员、房屋署等参考及使用。
社署辖下设有「虐待长者个案中央资料系统」,收集、整理及分析由社署、非政府机构、医管局等单位呈报的虐待长者个案资料,包括虐待类别、受虐长者资料、与施虐者关系及施虐者资料,以了解本港虐待长者问题的情况及特征,为防治虐待长者服务的专业人员提供统计数据,以作参考。
社署又指,虽然本港现时没有就虐待长者立法,但现行法例亦为长者提供保障,免受虐待,如《刑事罪行条例》、《侵害人身罪条例》及《盗窃罪条例》等。市民亦可根据《家庭及同居关系暴力条例》向法院申请强制令,令长者免受其配偶、子女或该条例所指明的其他人士骚扰。如长者属精神上无行为能力人士,《精神健康条例》可授权监护委员会发出监护令,委任监护人以保障长者利益。
署方强调,目前政府首要工作是持续提升公众关注,并透过上述各种预防及介入措施,为长者提供适切支援。
记者:关英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