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联会颠覆案 邹幸彤亲自结案陈词
更新时间:13:04 2026-05-19 HKT
发布时间:13:04 2026-05-19 HK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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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散的支联会、前正副主席李卓人、何俊仁和邹幸彤被控煽动他人颠覆国家政权罪。邹幸彤今早于西九龙法院结案陈词指事实不受争议,被告不否认个人言行,没有辩称口不对心、大事化小或保持距离,众被告完全拥抱控方指称犯罪的行为,一切要求均以证据方式铺陈出来,至于当中用上何等字眼描述只是旁支末节。
案件由《香港国安法》指定法官李运腾、陈仲衡及黎婉姫主审。控方由律政司副刑事检控专员黎嘉谊及助理刑事检控专员张卓勤等代表;辩方由破产管理署委任资深大律师林芷莹代表支联会,大律师沈士文代表李卓人,邹幸彤亲自行事。
邹幸彤认为法庭要裁定的是法律禁止何事保障何事、被告要结束甚么状况而宪法又确立了甚么制度、法律有否保障中共永久执政及禁止人民推动转型。邹幸彤指被告主张要结束权力不受限制的状态,法庭无法将「结束一党专政」打成犯罪同时宣称守护法治。

案件由《香港国安法》指定法官李运腾、陈仲衡及黎婉姫主审。

李卓人。资料图片
何俊仁审讯前认罪。资料图片

邹幸彤。资料图片
邹幸彤指中国宪法没有给予实权中国共产党,控方指中国共产党领导一切说法并非原创,是由国家所创,正正反映国家实际上领导一切的现实政治权力归属,控方说法乃基于政治,而非法律。邹幸彤扬言即使如今成功修宪,在中国宪法中删去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相关条文,也无改现实中中国共产党会继续领导政治体制。
4名被告依次为香港市民支援爱国民主运动联合会(支联会)、李卓人、何俊仁及邹幸彤,同被控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期间,在香港煽动他人组织、策划、实施或者参与实施以非法手段(即结束中国共产党领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特别是第一条和序言)),旨在颠覆国家政权的行为,即推翻、破坏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所确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本制度,或推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权机关。何俊仁开审前认罪。
案件编号:HCCC155/2022
法庭记者:陈子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