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盘禁烟︱政府正式提交立法建议 违例定额罚款3000元 7.17生效
更新时间:17:30 2026-05-19 HKT
发布时间:12:17 2026-05-19 HK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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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埔宏福苑火灾后,引发社会反思地盘安全。政府今日(19日)向立法会提交三项法例修订,将对建筑工程总承建商、分判商及任何人士施加明确法律责任,严格规定在所有建筑地盘内禁止吸烟,以减低火警风险,保障工人及公众安全。政府会全力配合立法会的审议工作,期望立法会支持并尽快通过三项法例修订,让政府尽早在所有建筑地盘内实施禁止吸烟。根据政府文件,《修订令》及《修订公告》将于5月22日刊登宪报、5月27日提交立法会审议,并于7月17日生效。
5.22刊宪《修订令》及《修订公告》
政府向立法会提交三项法例修订包括《2026年吸烟(公众衞生)条例(修订附表2)令》(《修订令》)、《2026年定额罚款(吸烟罪行)(指明主管当局及公职人员)(修订)公告》(《修订公告》)及《2026年建筑地盘(安全)(修订)规例》(《地盘修例》)。
赋权职安主任发告票 违例罚款3,000元
政府将于5月22日在宪报刊登《修订令》及《修订公告》,在《修订令》指定建筑地盘为禁止吸烟区,并在《修订公告》指明劳工处职业安全主任(职安主任)可依据《定额罚款(吸烟罪行)条例》(第600章)(《第600章》)执行所有涉及在建筑地盘吸烟罪行的执法工作。任何人在建筑地盘吸烟即属违法,职安主任可依据《第600章》向违例者发出定额罚款通知书,定额罚款3,000元。《修订令》适用于所有类型建筑地盘,包括大厦维修工程地盘,而住客正占用的住宅及私人宿舍作居住用途的范围则不包括在内。
承建商、分判商失责最高罚40万
同时,《地盘修例》要求承建商及分判商须采取所有合理步骤,以确保在建筑地盘内无人吸用或携带燃着的指明吸烟产品,或使用无遮盖灯火点燃指明吸烟产品,否则会触犯《地盘修例》规定,最高可处罚款40万元。《修订令》及《修订公告》将进行先订立后审议的程序,而《地盘修例》将进行先审议后订立的程序。

















